(一)變態反應:大多數藥疹發生與此有關。其主要依據是:①幾乎均發生藥理學所允許的用量下;②有一定的潛伏期;③患者僅對某種或某類藥物過敏,具有高度特異性;④對某種藥物已經致敏者,若再次用同樣藥物,即使微量,常導致藥疹復發;⑤應用與致敏藥物結構相近的藥物可出現交叉過敏;⑥用致敏藥物作皮試,可獲陽性結果;⑦少數藥物所致的以Ⅰ型反應為主的藥疹可作短時間脫敏;⑧抗過敏藥物,特別是皮質類固醇治療常見顯效。
化學性藥物多屬半抗原,在進入體內後必須先與組織中某些蛋白質組分作共價結合成為全抗原(半抗原-載體複合物)才開始發揮作用。藥物抗原性的強弱與其其本身的化學結構有關,一般認為高分子量的或具苯核或嘧啶核的藥物,其抗原性較強,如青黴素G及其衍生物、多聚體、長效磺胺、苯巴比妥、複方阿司匹林等所引起的藥疹就比較多見;而抗原性弱或不具抗原性的藥物,如氯化鉀、碳氫鈉等則很少引起或不引起藥疹。
變應性藥物反應的類型不一,它可以Ⅰ至Ⅳ型任何一型表現出來,有時在同一患者可以兼有兩種以類型反應。
(二)非變態反應及其他
1.毒性作用 多由於用量過大所致,如大劑量巴比妥類安眠藥物引起的中樞神經抑制;氮芥、白血寧等引起的骨髓抑制或肝損害;農藥1059、1605吸收引起的中毒反應等。
2.藥理作用 如抗組胺藥物引起的嗜睡;皮質類固醇引起的欣快感;菸酸引起的面部潮紅等。
3.光感作用 服用氯丙嗪、磺胺藥後,再受日光照射,可引起主要發生暴露部位的皮炎。按其發生機理又可有光變應性和光毒性反應兩種。
4.酶系統的擾亂 如大侖丁可通過干擾葉酸鹽的吸收和代謝,引起口腔潰瘍13-順維生素A酸可改變脂質代謝引起黃瘤;異菸肼可影響維生素B6代謝而引起多發性神經炎。
5.沉積作用 藥物或其產物沉積於特殊組織中引起的反應,如鉍、汞、銀、鉛等重金屬鹽沉積於齒齦,砷劑沉積於皮膚(色素沉著、角化),及阿的平引起的皮膚髮黃等。
6.特殊的局部刺激作用 如阿司匹林可直接腐蝕胃粘膜,引起胃出血、胃潰瘍磺胺結晶阻塞腎小管、腎盂和輸管,引起尿痛、血尿、尿少甚至尿閉等。
7.菌群失調 人體內的正常菌群,在多年共同進化過程中能相互適宜,一些菌群能抑制另一些菌群過度繁殖,某些菌群尚能合成維生素B族和維生素K,供機體健康需要。總之,微生物與微生物之間,微生物與機體間均達到矛盾的統一。但如果長期或大量應用抗生素、皮質固醇或免疫抑制劑,可擾亂這些平衡。如廣譜抗生素的應用常可導致條件致病菌的感染。
8.致畸、致癌作用 某些藥物長期應用後可能有致畸、致癌作用,如沙利度胺(thalidomide)及維A酸(tretinon)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