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尚無一種方法能治癒不同類型、不同分期及不同壞死體積的股骨頭壞死。制訂合理的治療方案應綜合考慮分期、壞死體積、關節功能以及患者年齡、職業等。
一、保護性負重
學術界對於該方法能否減少股骨頭塌陷仍有爭論。使用雙柺可有效減少疼痛,但不提倡使用輪椅。
二、藥物治療
適用於早期(0、I、II期)ONFH,可採用非類固醇消炎止痛劑,針對高凝低纖溶狀態可用低分子肝素及相應中藥治療,阿侖磷酸鈉等可防止股骨頭塌陷,擴血管藥物也有一定療效。
三、物理治療
包括體外震波、高頻電場、高壓氧、磁療等,對緩解疼痛、促進骨修復有益。
四、手術治療
不同分期股骨頭壞死的治療選擇
對於0期非創傷性ONFH,如果一側確診,對側高度懷疑0期,宜嚴密觀察,建議每6個月進行MRI隨訪。
I、II期ONFH如果屬於無症狀、非負重區、病灶面積15%者,應積極進行保留關節手術或藥物等治療。
股骨頭髓芯減壓術(core decompression) 建議採用直徑約3mm左右細針,在透視引導下多處鑽孔。可配合進行自體骨髓細胞移植、骨形態蛋白(BMP)植入等。此療法不應在晚期(III、IV期)使用。
IIIA、IIIB期ONFH可採用各種植骨術、截骨術、有限表面置換術治療,症狀輕者也可保守治療。
截骨術 將壞死區移出股骨頭負重區,將未壞死區移出負重區。應用於臨床的截骨術包括內翻或外翻截骨、經股骨轉子旋轉截骨術等。該方法適用於壞死體積中等的II期或III期早、中期的ONFH。此術式會為以後進行人工關節置換術帶來較大技術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