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議使用空腹血糖診斷糖尿病。區分糖尿病和非糖尿病的標準從空腹血漿葡萄糖(FPG)≥140mg/dL(7.8mmol/L)降到126mg/dL(7.0mmol/L)。
2、正常空腹血糖定義為<110mg/dL(6.1mmol/L),空腹血糖過高(IFG)的診斷標準下調至100mg/dL(5.5mmol/L)。
3、對新診斷的糖尿病病人,建議在初始測試後作一個確認測試。
4、糖耐量降低的標準為FPG<126mg/dL,但75克OGTT(2小時)為140-199mg/dL。這個新提出的糖耐量降低的定義會增加患有糖耐量降低者的人數,因此增加從包括體重減少、運動等在內的高強度生活方式改變而受益的人數。
5、建議HbAIC作為診斷糖尿病的額外標準。原因是缺少國際化的參照標準,以及身體其它狀況的混淆(例如妊娠、尿毒症、血紅蛋白病、輸血和溶血性貧血等)。HbAIC依然被建議用作觀察治療效果的一個指標。
6、FPG和2小時PG都可以用來診斷,但是FPG具有易於使用的優點(無須等待,耐受性強),結果可重複性強,可靠性高,費用低。目前還沒有足夠的證據表明哪種測試更優。測試結果為非正常FPG後,建議採用2小時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