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根據胎兒有無畸形及孕婦壓迫症狀的嚴重程度而定。
1.羊水過多合併胎兒畸形一旦確診胎兒畸形、染色體異常,應及時終止妊娠,通常採用人工破膜引產。
2.羊水過多合併正常胎兒對孕周不足37周,胎肺不成熟者,應儘可能延長孕周。
(1)一般治療:低鹽飲食、減少孕婦飲水量。臥床休息,取左側臥位,改善子宮胎盤循環,預防早產。每週複查羊水指數及胎兒生長情況。
(2)羊膜穿刺減壓:對壓迫症狀嚴重,孕周小、胎肺不成熟者,可考慮經腹羊膜穿刺放液,以緩解症狀,延長孕周。
(3)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劑治療:常用吲噪美辛,有抑制利尿作用,期望能抑制胎兒排尿減少羊水量。常用劑量為:吲哚美辛2.2~2.4mg/(k9.d),分3次Vl服。應用過程中應密切隨訪羊水量(每週二次測AFI)、胎兒超聲心動圖(用藥後24小時一次,此後每週一次),發現羊水量明顯減少或動脈導管狹窄,立即停藥。
(4)病因治療:若為妊娠期糖尿病或糖尿病合併妊娠,需控制孕婦過高的血糖;母兒血型不合溶血,胎兒尚未成熟,而B型超聲檢查發現胎兒水腫,或臍血顯示Hb<609/L,應考慮胎兒宮內輸血。
(5)分娩期處理:自然臨產後,應儘早人工破膜,除前述注意事項外,還應注意防止臍帶脫垂。若破膜後宮縮仍乏力,可給予低濃度縮宮素靜脈滴注,增強宮縮,密切觀察產程進展。胎兒娩出後應及時應用宮縮劑,預防產後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