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從《北京青年報》上看到一則消息:一位司機朋友為了考取駕照,隱瞞了自己的癲癇病史,在開車過程中癲癇發作,導致其妻子死亡。該司機後悔不已,以傷害罪被依法處理。作為一個長期從事癲癇研究的人,當我讀到這個故事時,有些話真的說不出來。癲癇作為一種特殊的發作性疾病,會對人們的生活、教育、婚姻和生育產生巨大的影響。最新的流行病學數據估計,中國約有800-900萬癲癇患者,每年約有40萬個新病例。
這個數字確實應該引起國家的重視。與發達國家在癲癇病研究方面取得的進展和社會的重視程度相比,我們近年來正在迎頭趕上,國內已經有很多致力於癲癇病事業的有志之士,包括最近成立的中國抗癲癇協會,現在已經加入了國際抗癲癇聯盟,組織了癲癇病人協會,其重要目的之一就是呼籲全社會關心和幫助癲癇病人。癲癇和其他疾病一樣,雖然它的發作有時非常可怕,但每個人都應該給予幫助,而不是拒絕或歧視。鑑於癲癇發作時可能出現的無法控制的行為和意識受損,國家有明確規定,癲癇患者不允許獲得駕駛執照。
這位司機故意隱瞞自己的病情,結果發生了交通事故,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受到威脅,理應被追究責任。本案沒有追究作為體檢機構的醫院的責任。整個事件有很多值得回味的地方,但也反映了目前癲癇患者的社會地位,在權利和義務方面沒有明確的制度保障。在這一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在中國,癲癇病的發病率在逐年上升,而在世界範圍內,癲癇病的發病率也在逐年下降。
這些工作可以分為幾個方面。
1.對於癲癇患者及其親屬。由於癲癇發作的類型很多,臨床表現、治療方法和預後也不盡相同,患者至少應瞭解與自己發作有關的癲癇知識,包括用藥方法、誘發因素、藥物不良反應、生育時機以及不宜從事的工作,如駕駛、高空作業等潛在的危險情況,以提高生活質量,避免傷害自己和他人。家人應鼓勵病人儘可能多地參加社會活動,必要時陪伴和照顧病人,以保證其心理健康發展。
2.面對衛生系統:應規範醫療市場,保證癲癇患者能得到及時、正規的治療;減輕患者的醫藥負擔(參加醫保、社保)。
3、面向社會:新聞媒體要與衛生部門合作,加強公益性,大力宣傳有關常識、法規和研究進展,保證信息的可靠性;杜絕虛假廣告。單位安排合適的工種,減少熬夜等引發癲癇的因素。
4.面對司法機關:這是最關鍵的環節。一個文明的社會也是一個法制發達的社會,要有法可依。癲癇患者有受教育的權利,有結婚生子的權利,任何人都無權剝奪;也有參與娛樂活動的權利,有乘坐飛機等交通便利的權利;但同時也要根據自己的病情做好本職工作。因為癲癇病不是終身的,應該對患者提出不同時期的要求;也不是所有的癲癇病的腦電圖都是異常的,腦電圖異常的人不一定是癲癇病人(正常人也會出現癲癇性放電),所以在考駕照的體檢中增加腦電圖,不僅增加費用,而且仍然不能確定診斷。癲癇發作史在很多情況下是由病人自願提供的,醫生無從得知;就像結婚體檢一樣,並非所有病人都要進行遺傳學檢查。因此,應該有一個專家組來討論和制定相關法規,一方面充分保障癲癇患者的權利,另一方面要求患者主動配合,承擔義務,構建和諧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