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診斷和治療的一個重要原則是 "早發現、早治療"。它直接影響到弱視的治療效果。
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學前體檢。 一般來說,兒童,特別是在幼兒園長大的兒童,在3歲時經過簡單的視力教學,就能認識視力表。 如果一隻眼睛的視力低於0.8,應該帶孩子去醫院做進一步檢查。一般認為最好不遲於4歲進行檢查。
2.早期發現異常的最初跡象。弱視兒童除了視力低下外,往往還有其他表現,如斜視、視物歪斜、斜視或貼得很近,等等。一旦發現孩子有斜視,首先應該去醫院做眼科檢查和診斷,因為大約1/2的斜視都合併有弱視。上面提到的其他異常情況也應引起重視和注意,應到醫院眼科檢查,看是否由眼疾引起。
3.此外,對於不能配合檢查視力的嬰幼兒,可以進行遮蓋試驗,以瞭解雙眼視力的大概情況。
如果孩子很安靜,而另一隻眼睛在哭鬧或抓撓面具,說明未被遮蓋的眼睛視力很差,應儘快到醫院檢查。
總之,弱視的早期發現有賴於家長、幼兒園、學校和醫院的密切合作,最重要的是家長自己,因為他們花了很多時間陪伴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