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接種對象,適用於以下兩種情況:
(1)暴露後免疫(被咬後):被患狂犬病或可疑患狂犬病的犬、貓等哺乳動物咬傷者及與上述咬傷者有接觸者。
(2)暴露前免疫(被咬後):經常暴露於危險的專業人員:獸醫(包括獸醫院的學生),與獸醫一道工作的技術人員,處理狂犬病病毒汙染物品的實驗室人員,動物標本剝製人員,獵場看守人,狂犬病流行地區的林業人員、農民等,有暴露於狂犬病危險的嬰兒。
2、禁忌症:
(1)暴露後免疫:由於狂犬病的致死性,對疫苗接種無任何禁忌症。
(2)暴露前免疫:對妊娠、急性發熱性疾病時,可推遲接種。
3、使用方法及效果:
(1)暴露後免疫:接種5次,分別於接觸狂犬病或疑有狂犬病的動物後的當天、第3天、第7天、第14天和第30天經皮下或肌肉注射。根據感染的深度及危險程度,嚴重咬傷者在接種的當天先使用抗狂犬病免疫血清,可立即產生保護性抗體。
(2)暴露前免疫:採用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方案,接種3次(當天、第7天、第28天)。
4、接種反應及注意事項:注射局部可出現輕微反應,如發紅或輕度硬結,極少見發熱反應。有過敏反應者可進行相應的抗過敏治療。確實對鏈黴素、新黴素過敏者慎用,接種過程中應忌酒、可樂、咖啡、濃茶、刺激性食物,類固醇和免疫抑制劑可導致接種失敗,也應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