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切的聽力學和醫學診斷。聽力和醫學診斷必須明確(包括中耳、內耳和聽覺神經、耳蝸結構的完整性;聽覺神經病變、大前庭傳導綜合徵以及其他代謝和遺傳性疾病綜合徵等)。
2.獲得準確的、全頻段(至少應包括0.5k、1k、2k和4kHz點)的聽力損失程度值(建議不要直接使用多頻穩態結果),即獲得準確的雙耳預測聽力圖,可用於助聽器驗配。
3、醫學專業驗配。助聽器驗配不僅涉及到助聽器和聽力學專業相關問題,還涉及到對嬰兒的綜合醫學評估。如發育遲緩、舌繫帶、前庭大導管綜合徵、聽覺神經病變和腦癱及智力、鉅細胞病毒感染、小兒聽覺發育及智力發育等的診斷。
4.雙側聽力損失必須進行雙側測試並配戴助聽器。
5.避免不干預和干預不足:當聽力學主觀和客觀檢查沒有引起反應時,往往認為沒有殘餘聽力,其實大部分都有一定的殘餘聽力,因此,早期(小於1歲)不應放棄助聽器驗配。
6.避免過度干預。在不應該配戴助聽器的情況下,我們已經知道存在著聽力發育遲緩和測試錯誤(測試必須重複兩次)的問題(約7%),特別是在被診斷為輕度至中度聽力損失的病人中。在早期(小於6個月大)的干預中會出現過度診斷的問題,而過度診斷必然會導致過度干預的問題,必須適度干預。
7.儘可能為嬰兒和兒童選擇高性能的助聽器。
8.助聽器驗配一定要早,同時要堅持以家庭為單位進行聽覺和語言康復訓練。
9.正確使用和維護助聽器和耳模,定期隨訪。
兒童助聽器驗配原則
發布於 2023-01-21 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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