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部的控制能力發育成熟與否在小兒的整體運動發育及日常生活動作等高級的運動功能的發育中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如果小兒不能充分地控制自己的頭部,將會阻礙他學習高一級的運動功能,並應頭部異常姿勢與運動而導致全身的異常姿勢及運動。
頭部控制能力發育的必需條件
1、頭、頸的中間位控制,必需是以頸部左、右兩側肌肉的對稱性活動來保證。
2、小兒在俯臥位上能夠用上肢支持體重,3個月左右時用肘部,5個月以後用雙手,同時能保持對稱位。
3、矯正反應機構發育成熟,尤其是頸矯正反應及迷路性矯正反應,這樣才能保證患兒抵抗重力抬頭及向側方傾斜時頭能矯正至中線位。
4、頭、頸的運動必需與肩胛帶、軀幹等分離,才能保證頭、頸的協調運動。
5、在從仰臥位向坐位拉起時,患兒的頭部能主動抬起而不後垂,且呈中間位的位置。
頭部控制能力發育的阻礙因素
1、肌緊張異常,包括頸部肌肉、肩胛帶肌肉、軀幹部肌肉的緊張性異常,同時也包括全身的緊張性姿勢都會影響頭部控制能力。
2、原始反射的殘存,如非對稱性緊張性頸反射、Moro反射、緊張性迷路反射等均影響頭、頸的控制能力。
3、正常姿勢反應如矯正反應的缺如也同樣使頭、頸控制能力的發育受阻。
4、異常姿勢,包括:
a、原始反射殘存而繼發的異常姿勢;
b、頭、頸有固定向左、右任何一方迴旋的傾向;
c、應注意鑑別因斜頸、斜視而導致的頭、頸的非對稱性。
5、異常運動,如手足徐動運動、震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