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藥物對治療小兒腦癱作用微小甚至沒有作用。但若腦癱患兒有癲癇發作時,則可用抗癲癇藥物來控制,真正科學有效的腦癱治療手段應該是康復結合手術。舉例來說,痙攣型腦癱是臨床最常見的一類腦癱,該型最主要的表現就是踮腳尖、剪刀步態,換言之,即患兒無法像正常人一樣走路。
我們知道,正常人能夠靈活動作和保持姿勢,是藉助適當的伸張反射來維持的結果。如果肌肉伸張時反射性收縮過強,則出現活動受限、關節運動範圍變窄,而給人一種痙攣性僵硬的感覺。而痙攣型腦癱患者在做關節被動運動時會出現伸張反射亢進現象,而且對來自大腦的運動指令不能很好完成,從而出現運動障礙和異常姿勢。
要改善行走功能,痙攣型腦癱患兒在早期就應該進行積極的康復訓練;還可以運用針對性的康復訓練手法來矯正攣縮(使縮短的肌腱延長),或減少痙攣肌肉的拉力,以預防攣縮發生。如效果不佳或病情反覆應及時進行手術治療,以儘可能在早期解除過高的肌張力,手術解除痙攣,並進行必要的畸形矯治。
換言之,在前期的康復訓練的基礎上,只要痙攣型腦癱患兒符合單純性痙攣,肌張力在3級以上,肌力在Ⅳ級以上者;無明顯固定攣縮畸形或僅有輕度畸形;術前脊柱四肢有一定的運動能力;智力正常或接近正常,能配合術後的康復訓練;嚴重痙攣與僵直,影響日常生活、護理和康復訓練者等條件的,我們都主張最好能在其2歲半至6歲期間施行解痙手術。
FSPR技術是在定位基礎上,通過多導聯電生理監測儀監測和分析擬切斷神經的類別與數量,克服了傳統SPR的主觀因素,使切除神經的比例實現了量化,達到了定位與定量切斷脊神經後根的目的,使手術更精準,療效更為確切,同時避免了因手術帶來的醫源性癱瘓和尿便失禁等併發症。
但需要注意的一點是,腦癱一期手術在解除肌痙攣方面雖有獨到之處,但對關節變形、軟組織攣縮的矯治方面就難有作為,因此,這部分腦癱患兒需要在FSPR術解痙後再行腦癱二期手術,即腦癱肌力肌張力調整術(簡稱CP-MMA術),包括周圍神經選擇性縮窄術、肌腱切斷延長關節囊鬆解、關節融合或截骨矯形術等多種術式,這樣才能收到最佳的治療效果。
我們曾接診過一位因難產而致痙攣型腦癱4歲的小患者,來醫院時不會站立、不能行走、踝關節活動受限,還表現為足下垂、剪刀步。在堅持複復訓練的同時,她接受了FSPR術治療,在院15天時,其原來的足下垂、剪刀步就已經基本矯正,到治療45天的時候,就能獨立行走300米並能做起蹲動作。
我們在堅持科學治療腦癱的同時,也要注意儘量降低腦癱的發生率。一般來說,新生兒窒息、缺氧缺血性腦病以及產傷等都可能導致孩子發生進行性腦缺陷或損傷,繼而引起中樞性運動障礙,最終引發小兒腦癱,這點必須引起大家的足夠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