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種慢性腎臟疾病(包括各種腎小球腎炎、高血壓腎病、糖尿病腎病等)均可損害腎功能。隨著腎臟病變不斷髮展,腎功能可進行性減退,最終導致慢性腎功能衰竭。但科學的治療可延緩或控制腎功能損害的進展速度。
當腎臟疾病發展到一定程度,腎功能減退到只有正常的25%時,即使基礎疾病已停止活動,腎功能也會通過某種途徑持續不停地減退,直至出現尿毒症。這是疾病發展的客觀規律,無法改變。故對於腎功能衰竭期(即腎小球濾過率減少到正常的25%以下時)的患者,必須及早作腎臟替代治療的準備。
目前的腎臟替代治療主要包括血液透析、腹膜透析和腎臟移植。在我國則以血液透析開展得最為普遍。所謂血液透析,是指將患者體內的血液引出體外後用人工方法加以淨化,再回輸患者體內。透析時,血液在體外循環中的流量達到每分鐘250毫升,而通常手臂靜脈內血流量僅數十毫升,遠遠無法滿足透析的需要,且靜脈管壁較纖薄,不能耐受透析針頭的反覆穿刺。
所以在透析前數月,應作自體動靜脈內瘻手術。即將患者一側腕部的橈動脈和頭靜脈相連接,使動脈血長期直接衝擊進入靜脈管壁,導致局部靜脈血壓升高、靜脈管壁增厚擴張,這樣既能獲得足夠血流量又能耐受反覆穿刺,滿足長期血液透析的需要。
由於患者腕部動靜脈的直徑及解剖特點影響內瘻的成熟時間。對解剖學不太適合作內瘻的血管,強行進行內瘻成型手術的成功機會不多。但是,如果根據預期透析開始的時間提前一年進行手術,則可以有足夠的時間保證內瘻成熟。而且,一旦手術失敗,還有進行另外血管通路的時間,這樣可避免中心靜脈插管的使用。尤其是糖尿病、冠心病、高血壓及高齡患者,由於大多伴有血管損傷,更應及早行內瘻成型手術
對於可能需要行內瘻手術的患者,應當注意保護其肢體靜脈。肢體靜脈特別是非慣用側的頭靜脈應到儘量避免使用,不要行靜脈穿刺或靜脈插管。因為靜脈穿刺的併發症可能使相應靜脈不再適合行內瘻成型術。需要輸液治療時應使用手背靜脈,不得不使用肢體靜脈時也要注意變換穿刺部位。當患者血肌酐大於265mmmol/L時,應到避免在肢體靜脈穿刺和插管操作。此外,所有慢性腎衰竭患者都應避免鎖骨下插管,因為有可能引起中心靜脈狹窄,從而影響在同側建立血管通路。
此外,由於透析治療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可維持患者的生命長達30年,治療期間患者的積極配合十分重要。故腎功能不全患者應及早到腎臟內科醫師處就診,瞭解透析常識、腎病自我護理要點、飲食調理等相關知識,以便更好地配合醫師治療,從而為自己贏得持久而又上佳的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