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管癌的治療方法包括手術、放療、化療,但是最好的治療是綜合治療。也就是說,按食管癌發生的部位,腫瘤的大小,癌細胞分化程度,有無淋巴結轉移等情況,利用手術、放療和化療的合理優化,組合成綜合治療方案,達到療效最高、毒副作用最小的治療。
手術
手術應該是食管癌首選治療,也是最有效的治療。但是手術治療的食管癌病例,可能只佔食管癌患者的10%~20%。手術要求必須達到原發灶完全切除,並且區域淋巴結達到根治性清掃。食管癌長度超過5cm,80%以上出現縱隔淋巴結轉移;長度超過7cm,100%的病人有縱隔淋巴結轉移。手術時必須做到淋巴結完全、系統的清掃。規範治療的標準是淋巴結切除需達到11個以上,這才能達到標準分期的要求。
適合手術治療的食管癌,即手術治療的適應證,應當是Ⅰ期、Ⅱ期和部分Ⅲ期,腫瘤雖侵犯食管最外側的纖維膜,或侵犯相鄰結構,但只有區域淋巴結轉移的病例。如果首選放療,放療後復發,但沒有遠位轉移,病人可以耐受手術,都可進行手術治療。食管下段癌最宜手術。
不適合手術的食管癌,或稱為手術禁忌證的是Ⅳ期和部分Ⅲ期,侵犯血管、氣管,腫瘤巨大,有遠位轉移的病例。心肺功能差,重要器官功能不全,都不宜手術。
放療
放療是治療食管癌的主力,不能手術的病人,或是可以手術但身體情況不好,不具備手術的醫療條件時,病人拒絕手術自願放療時,都可以行放療。放療治療食管癌可分為根治性放療、同步放化療、術前放療、術後放療、或姑息性放療。
根治性放療目前已經得到廣泛開展。食管癌瘤床及可能播散的亞臨床(顯微鏡下可能看到癌細胞播散的區域)病灶,局部區域淋巴結引流區,都包括在放療照射範圍(靶區)之內,給予根治放療劑量,可以取得相當好的療效。胸上段、胸中段、頸段食管癌手術困難大,療效差,而放療相對容易,療效好,
根據臨床實踐經驗,食管癌放療時同步使用小劑量化療增敏,可以使食管癌放療療效明顯提高。5年生存率最好能達到40%以上。達到極為驚人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