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弱視診斷標準是指眼部無明顯器質性病變,以功能性因素為主引起的視力障礙,其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8。由於不同年齡兒童的視覺發育不同,新的弱視診斷標準對老的標準進行了補充完善,考慮到了不同年齡兒童發育特點,新的弱視診斷標準為:眼部無明顯器質性病變,以功能性因素為主引起的視力障礙,其最佳矯正視力低於該年齡段正常的視力。具體為:若3歲以下兒童最佳矯正視力低於0.5,4-5歲低於0.6,6-7歲低於0.7,或雙眼最佳矯正視力相差兩行以上者診斷為弱視。弱視發生於兒童時期,嚴重影響患兒的學習和生活, 甚至威脅患兒的安全。
人的視覺發育敏感期是從出生到8歲,3歲以前又是關鍵期,這個時期內若出現眼部異常,使視覺最敏感的黃斑部不能接受足夠的視覺刺激,即可發生弱視。引起兒童弱視的原因有以下五類:斜視性弱視、屈光參差性弱視、屈光不正性弱視、形覺剝奪性弱視和先天性弱視。以斜視性弱視最為常見,好發於單眼恆定性斜視。
我國弱視的兒童估計在1000萬人以上,應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家長應重視孩子的視力狀況,及早發現可能存在的視力異常情況。有視覺異常的兒童可有視物喜近,看電視眯眼、視物頭位偏斜,斜視,眼球震顫等,嚴重的雙眼視力異常可表現為“熟視無睹”現象,即不注視目標,不隨人或物體運動而轉動眼球。家長一旦發現有以上情況,應高度懷疑有視力異常,及早到醫院進行檢查。對於單眼弱視的兒童,若外眼沒有明顯的異常表現時,不容易被家長髮現,此類兒童常在學齡期學校的視力檢查中發現視力異常,而此時往往已年齡偏大,喪失了最佳的治療時機。因此在兒童3歲後能配合檢查時進行視力檢查可及早發現視力異常,及早進行治療。
弱視的治療方法很多,治療效果和患兒的年齡、弱視的程度、類型密切相關,開始治療的年齡越小效果越好。弱視治療應在8歲之前,即在視功能未發育完成之前治療,若在8歲後治療則效果偏差,超過12歲效果更差,因此一旦發現弱視應及早治療。
治療弱視的方法很多,包括:遮蓋法、後像療法、視刺激療法、紅色慮光片療法、壓抑療法及近年來發展的藥物療法等。訓練的方式有弱視治療儀、電腦軟件(光盤或網絡)等,不同方式都包含有基本的訓練方法。對於單眼弱視或雙眼視力相差較大者,傳統的遮蓋療法非常重要,具體遮蓋方法是:
1、正確驗光配鏡;
2、遮蓋健眼或視力較好的一眼,遮蓋可分為完全遮蓋(全日遮蓋)和部分遮蓋(每日遮蓋數小時),遮蓋最好是完全和徹底,使患兒無法偷看,眼罩最好遮在眼睛上,將眼罩蓋在眼鏡片上的遮蓋效果不如眼罩遮在眼睛上,眼罩也可以自制,以黑布作外層,紅布作內層;
3、訓練弱視眼,可採用弱視治療儀、光盤或網絡訓練,並配合穿針、穿小珠子或畫圖等生動有趣的精細目力作業,以保證弱視眼的黃斑有充足的視覺刺激,從而提高視力。在進行遮蓋療法時應加強隨訪,除檢查弱視眼的視力外,也應注意健眼的視力有無下降,以防健眼發生弱視,尤其對年齡較小的兒童更應注意。患兒弱視眼的視力提高是個緩慢的過程,遮蓋和視力訓練需要兒童的耐心堅持,家長的耐心監督,還要定期隨訪,一般半年複查一次,具體遮蓋多少時間進行交換或不遮蓋,須聽醫生指導。
弱視嚴重影響患兒的健康成長,應引起家長的高度重視,關心孩子的視力健康狀況,及早發現存在的視力異常,及早治療,以恢復患兒一雙明亮清晰的眼睛。
兒童弱視怎麼辦?
發布於 2023-02-05 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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