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美國胃腸病學雜誌》(Am J Gastroenterol)在線發佈了《急性胰腺炎臨床管理指南》,對於急性胰腺炎(AP)患者的治療,做出了數條指導臨床的推薦意見。
診斷推薦意見
1、AP的診斷成立通常須滿足以下三項標準中的兩項:(i)存在與該疾病相一致的腹痛症狀,(ii)血清澱粉酶和/或脂肪酶水平超過正常值範圍上限3倍以上,(iii)具有腹部影像學特徵表現。
2、對於診斷不清或住院初期48~72小時內臨床治療效果不佳的患者,推薦進行CECT和/或MRI胰腺檢查。
初始治療推薦意見
1、應給予患者大量補液治療(合併心血管疾病和/或腎臟疾病除外),每小時輸注等滲晶體液250~500 mL。在最初的12~24小時內,大量靜脈補液治療對患者有益。
2、對於有低血壓和心動過速表現的嚴重容量不足患者,需要進行更快速的補液治療(液體加壓推注)。
3、等滲晶體液補液治療的首選為乳酸林格氏液。
4、大量補液的目的是降低患者血清尿素氮的水平。因此,在住院最初6小時和其後的24~48小時內,應頻繁對患者進行液體需求情況的再評估。
急性胰腺炎ERCP檢查推薦意見
1、合併急性膽管炎的AP患者應在住院後的24小時內行ERCP檢查。
2、若缺乏實驗室或臨床證據表明患者存在膽道梗阻的膽石性胰腺炎,則不需要對患者進行ERCP檢查。
3、若患者無膽管炎和/或黃疸表現,如果高度懷疑其存在膽總管結石,則應選擇MRCP或者內鏡下超聲(EUS)檢查,而非診斷性ERCP檢查。
4、在高危患者中,為降低其ERCP術後嚴重胰腺炎的發生風險,應放置胰管內支架和/或術後給予直腸內非甾體抗炎藥(NSAID)栓劑治療(有條件推薦,證據質量等級中等)。
急性胰腺炎抗生素治療的推薦意見
1、對於胰腺外感染患者,如膽管炎、導管相關性感染、菌血症、尿道感染及肺炎等,應予以抗生素治療。
2、對於嚴重AP患者,並不推薦常規使用抗生素預防治療。
3、對於無菌壞死性胰腺炎患者,不推薦使用抗生素治療以預防感染性壞死的發生。
4、對於存在胰腺或胰腺外壞死灶的患者,且住院7~10天后疾病惡化或病情無改善,應考慮其存在感染性壞死灶。應對其進行(i)早期CT引導針吸活檢(FNA)細菌革蘭氏染色及培養以指導抗生素合理使用,或(ii)不行CT FNA檢查,經驗使用抗生素治療。
5、對於存在感染性壞死灶的患者,在延遲干預期內(有時也可完全不予以外科干預),應使用已知可穿透胰腺壞死組織的抗生素治療,如碳青黴烯類、喹諾酮類以及甲硝唑等,以降低患者的致殘率和死亡率。
6、對於預防性或治療性使用抗生素治療的患者,並不推薦常規予以抗真菌藥物治療。
急性胰腺炎外科手術治療推薦意見
1、若已知輕度AP患者膽囊內存在膽囊結石,應在患者出院前行膽囊切除術治療以防止AP的反覆發作。
2、在急性壞死性膽源性胰腺炎患者中,為防止感染髮生,膽囊切除術應延期施行,直至患者急性炎症反應消退、胰周積液吸收或穩定時方可施行。
3、無症狀性胰腺和/或胰腺外壞死和/或假性囊腫形成患者,不論其病變大小、位置和/或範圍如何,都不需要採取干預治療措施。。
4、在感染性壞死患者穩定期內,外科手術、放射學以及內鏡等方式的引流治療都應推遲,推薦至少推遲4周進行,以給壞死灶液化和周圍纖維囊壁形成(包裹性壞死灶)留出時間。
5、在存在感染性壞死灶且有症狀表現的患者中,行微創壞死組織清除術治療優於開放手術壞死組織清除術。
急性胰腺炎營養支持推薦意見
1、輕度AP患者一旦噁心嘔吐症狀消失、腹痛緩解,則可立即開始予以經口膳食。
2、在輕度AP患者的早期飲食中,低脂固體飲食和無渣流質飲食同樣安全。
3、對於嚴重AP患者,推薦行腸內飲食以預防感染性併發症的發生。除非腸內營養通路無法建立或患者不能耐受腸內營養亦或腸內營養不能夠滿足患者的熱卡需求,否則應儘量避免採用胃腸外營養支持治療。
4、經鼻胃內營養支持治療和經鼻空腸內營養支持治療在療效和安全性方面均相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