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嬰幼兒血管瘤是良性疾病,不影響患兒生長髮育及健康(除了特殊部位)。
2、治療過程中,不會和其他疾病治療衝突,不影響打預防針,患兒及母親均不忌口。
3、關於治療效果:
①大部分嬰幼兒血管瘤1歲前是快速增長期(主張這個時期積極干預治療),1歲後逐漸進入自行消退期(每個人自行消退的情況不同,有好有差),一般治療到1-1.5歲停止藥物治療,等待自行消退或其他物理治療(具體根據每次複查時情況定);
②1歲前藥物治療主要作用是:抑制血管瘤生長、幫助血管瘤消退,但不同人對藥物反應不同,反應好的人血管瘤會有不同程度消退(顏色淡化或體積變小),反應差的人是沒甚麼變化(控制血管瘤不長也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