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管瘤治療中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血管瘤消退並不代表消失
血管瘤可以簡單分為消退型和不消退型2類。3歲時30%消退,5歲時50%消退,7歲時70%消退,9歲時90%消退,但這些數據僅是估計。當然,文獻報道的消退率各不相同,血管瘤消退的可能性多是猜測。多發性血管瘤,每個病變的消退速度不一。更重要的是,血管瘤能否消退,消退後會不會引起美觀問題,尚不能預測。多數報道表明,近50%的血管瘤會造成永久畸形。家長應當明白,消退並不意味著完全消失。
激光不是魔術
血管瘤患兒家長總是希望將病變立即清除,對激光治療寄予厚望。須知,脈衝染料激光的平均穿透深度為1.2mm,但常被用來治療10倍於其厚度的血管瘤。潛行分離的皮膚如用激光治療,通常導致邊緣壞死。應當鼓勵家長,將激光治療作為殘留的毛細血管擴張的最終治療手段,特別是鼻、唇病變。脈衝染料激光(PDL)是治療血管性病灶的標準激光,主要用於表淺血管瘤的早期干預、潰瘍病灶的處理和消退期遺留毛細血管擴張的治療。帶有皮膚冷卻系統的595nm長脈衝染料激光的療效優於傳統585 nmPDL。低能量PDL照射血管瘤表面潰瘍,可加速創面癒合。PDL和長PDL對毛細血管擴張安全有效。激光治療不能作為血管瘤的常規治療手段,因為對錶淺型血管瘤,外用β受體阻滯劑如噻嗎洛爾溶液或凝膠也有很好的療效和安全性。
普遍認為,激光對前驅期的血管瘤作用不大:激光治療不能停止血管瘤生長,並可造成潰瘍。激光的凝固作用也不能阻滯腫瘤的進展,因為577~585 nm脈衝染料激光對皮膚的穿透深度僅為0.75~1.2 mm。另外,激光處理過的皮膚,發生萎縮和色素脫失的幾率是未予處理而消退者的3倍。
強調藥物治療
家長應當明白,口服類固醇激素是經時間考驗的血管瘤治療方法之一。但短期應用普萘洛爾(3~9個月)十分有效,已經取代激素作為一線治療。小於3個月的患兒,服藥前先諮詢心臟科醫師,測量基線數據,包括拍照、超聲檢查、血常規、EKG等。住院1天,觀察服藥後有無心動過緩、低血壓、低血糖,按2~3mg/kg?d、分2~3次服藥,連服3~9個月。3~4周內逐漸停藥。對眶周血管瘤,可局塗1%普萘洛爾乳霜,或0.5%噻嗎洛爾。對普萘洛爾無效(抵抗)的患者,可考慮皮下注射α干擾素或靜脈推注長春新鹼。
手術和激光治療時機
除個別情況外(危及生命或影響重要功能),手術應在1歲後實施(The child should not be operated before the age of 1 year except in certain cases)。一般主張在學齡前實施,主要用於切除消退期或治療後殘存的病變,如瘢痕、皮膚凹陷、臃餘皮膚、纖維脂肪殘留物等,減輕患兒及家長因美觀和功能問題而造成的心理負擔。因血管瘤的消退完成期多在9歲以後,所以整形手術的最佳時機為8~12歲。至於激光,雖然某些學者有不同意見,推薦在15個月後採用,治療計劃宜在3.5歲完成。此時兒童的身體形象開始發育,且有可能遭到其他兒童的嘲笑。
嬰幼兒血管瘤治療需要注意的問題?
發布於 2023-03-02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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