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有患者問道:婦女懷孕期間患有痔瘡應不應該做手術?回答:懷孕是痔瘡的一種初始原因,此時行至切除術是錯誤的,對懷孕及計劃懷孕的婦女均不應行此手術。
懷孕期間的痔瘡治療要根據其症狀的嚴重程度及懷孕的時期來選擇適當的治療方法,一般不主張進行手術治療,原則上以藥物等保守治療為主。如果實在有手術的必要,手術治療只能在妊娠3~6個月期間進行,因為在孕3~6個月期間是胎兒相對發育穩定的時期。
在孕6~9個月時因胎兒過大,壓迫肛門和會陰部,使盆腔充血,水腫更為明顯,如這時手術,術後傷口通常難以癒合,增加手術風險,此時孕婦宜先採取保守治療,待生產後再做痔瘡切除術。產後痔瘡越早治越好,因為生產後的女性體力容易透支,再加上坐月子期間孕媽媽常補充高營養,很容易加重原有的痔瘡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