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大部分用藥被認為是安全的,但有些因為資料有限,不能給予明確的解釋。所以不建議,孕婦因為不知道自己懷孕使用了藥物,而輕易放棄自己的孩子。原因如下:致畸研究:我們知之甚少目前明確致畸的藥物很少,因為不可能所有藥物都有孕期使用的資料。目前,藥物對胎兒影響的研究仍停留在藥物導致胎兒結構異常上。而對“胎兒智力”,“器官功能”或者以後“性取向”,社交能力方面的影響更無從談起。而且人與人對藥物的代謝能力也不同。
吃藥和喝水最大的不同在於劑量。關於孕期用藥與致畸的一個主流觀點是:“任何藥物或者說物質都是可以導致胎兒畸形的,包括我們每天飲用的水。但是這和你攝入的劑量是相關的,你不可能喝到達到致畸劑量的水。”這是外文翻譯過來的,我很喜歡這句話,因為他說的很客觀。
藥物也是這個樣子,通常要在常規劑量的十幾倍或幾十倍以上時才會出現導致畸形的可能,而即使如此也不是絕對致畸的。
常規劑量下絕大多數的藥物都是安全的
例如咖啡因,民間流傳著孕期不能喝咖啡,不能喝茶葉的說法,因為其中含有咖啡因。咖啡因的確有很明確的致畸性,在孕小鼠和大鼠的實驗中,可觀察到胎仔四肢及顎畸形發生率增加。再更大咖啡因暴露劑量下可以見到胎仔死亡,生長遲緩和骨骼變異。靈長類動物,食蟹母猴在孕期暴露於咖啡因,同樣可以觀察到其後代死產和流產發生率增加。
但是在人類報道中,還沒有發現咖啡因有導致胎兒出生缺陷的報道,因為一個人不可能一天喝上百杯咖啡,可是在動物實驗中,每天讓猴子喝的咖啡劑量遠遠高於一個正常人每天飲用的劑量。也就是說,“咖啡因致畸並不代表喝咖啡致畸。”藥物是否致畸,和使用的劑量有很大的相關性。
通常一個藥物如果在常規劑量10倍以內即可產生對胚胎的毒副作用,我們就認為它是一種強效致畸劑了。因此,藥物對胎兒產生潛在風險都要在常規人類推薦使用劑量的10倍甚至數十倍以上。
“全或無”理論
你是排卵前吃,還是排卵後吃。藥物致畸和使用藥物的時期也有很大關係。假如你使用藥物時受精卵已經形成並且著床,這時胚胎才有機會接觸到體液,才會有可能對胚胎產生影響。
但在早期受精卵細胞很少,如果藥物或者放射線等不良刺激因素影響到胚胎,胚胎就會死亡流產。假如胚胎存活下來就認為沒有受到影響,這就是目前藥物致畸學中“全或無”的理論。
如果在排卵前或者著床前用藥,目前認為就不會產生影響,因為受精卵沒有形成或者不會和體液接觸。除非該藥物的半衰期很長,在體內代謝乾淨需要很長時間。受精卵與體液接觸往往要到排卵後7~10天以後才有可能。
FDA藥物分類還有很多不足和缺陷
在人類歷史上最嚴重的一次藥物致畸事件――“反應停事件”。反應停(一種藥物)應用於早孕期早孕反應明顯的孕婦,最後出生的嬰兒約三分之一發生了肢體缺陷。因為“反應停事件”人們才開始關注孕期用藥的安全性。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才開始要求所有藥物都要註明對胎兒致畸風險的研究。建立了一套等級評估系統,即FDA分類,將藥物有無致畸性分為A、B、C、D、X五類。其中A,B類藥物為為孕期使用相對安全的藥物。X類為孕期禁用的藥物。C,D類藥物要平衡利弊,當利大於弊時使用。
現在很多我們的孕婦通過網絡知識都知道美國FDA分類。可悲的是我們很多醫務人員也只知道FDA分類。其實FDA分類中有很多不足,有些只是根據“少數個案報道”,或“有限動物實驗數據”得出的,且更新時間較慢,未必適合對孕婦提供諮詢。
比如常見的口服避孕藥在FDA分類中屬於“X類”孕期禁用。我相信給動物孕期實驗可能會誘發出畸形,但是人類都是在排卵前後或受精卵著床前使用緊急避孕藥,誰會知道懷孕後還去吃避孕藥呢?現在就沒有關於使用口服避孕藥導致胎兒致畸的報道。其實,在國外除了FDA分類之外還有很多對藥物安全性進行分類的標準。如Wayne州立大學的致畸等級系統。該系統就把口服避孕藥歸到了很小的致畸風險之中。
中成藥治病效果都不明顯,更別說致畸了FDA分類中有很多不足,也有很多需要改動的地方。中國政府直接套用了現成的FDA分類,自己卻不做一點點的努力。我們可以看看中成藥,是藥三分毒,憑甚麼就那麼肯定中成藥沒有致畸的風險。中成藥的說明書要麼禁用,要麼慎用,要麼無相關數據。禁用的和慎用的卻不說原因和提供動物實驗的數據。至於中成藥的問題,如果您用了,說明書上寫禁用,我也建議您不要太擔心。上邊所說的禁用往往是因為中成藥中有一些活血的成分,從中醫的角度講孕期使用有活血成分的藥物有增加流產的風險,因此不建議使用或禁用。
孕期禁用並不代表它有很嚴重的致畸風險
其實換個角度看,中成藥藥性多比較溫和,很多中成藥本身效果並不好,只是中國人思想上易於接受,其實很多藥在國外都不被認可。治病的效果都不明顯就別說致畸了。舉個例子,冬蟲夏草大家都是知道這個藥材很好,可是做成中成藥後效果如何就不知道了。泡菜、味精電腦輻射甚麼的,你想多了此外,還有患者問過我:懷孕了吃了味精對孩子有影響嗎?吃了泡菜對孩子有影響嗎?用相機照相了對孩子有影響嗎?懷孕了照相能開閃光燈嗎?
書本上去哪裡找味精、泡菜致畸的數據,說明書上也沒有相關提示。從保護胎兒的角度出發,我們孕期應該少接觸藥物和半加工食物,或者一些食物添加劑,但是沒有必要因為接觸了就耿耿於懷不能自已,甚至現在被誤解為因為接觸了孩子就會出現問題。
中國人擔心電腦輻射對孩子不好
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是這樣說的,迄今沒有證據顯示電腦輻射增加了流產率,但是從事電腦工作的孕婦流產率是增加的,主要考慮因為長時間從事電腦工作精神高度集中,導致的腰痠,勞累,流涕等感冒症狀增加了流產的風險,因此在國外建議孕婦從事電腦工作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6小時,且經常起來活動變換體位。
孕婦孕期用了一點點的藥物,就需要進行了人工流產?
孕婦找醫生做掉孩子,有些醫務人員也是建議患者把孩子做掉,這點我很痛心,我想說:“這是您的孩子”。我認為有些醫務人員建議孕婦把孩子做掉出於以下考慮:
首先因為中國的母胎醫學發展緩慢,到目前還沒有遺傳科醫生的執業註冊。患者可能找到了一些婦產科醫生,而這些醫生所擅長的是婦產科手術。可能從理論上去給患者解釋“缺乏溝通經驗與技巧”。再者中國的醫患矛盾過於複雜,政府對醫務人員的保護不夠。在給患者進行孕期藥物諮詢時,承擔了很大風險。
在患者看來,孕期用藥找醫生進行諮詢,醫生給出一個答案,這個過程很簡單。但是往往患者的提問方式就讓醫務人員很尷尬:“你說我的孩子有沒有問題?”有許多早孕期來診的患者甚至都還沒有看到胎心,要知道早孕期自然流產率是15%。換位思考一下,其實這個問題在醫務人員看來就是一個風險的轉嫁。誰敢說沒有問題?建議你做掉,孩子死無對證。不建議你做掉,有了問題誰來負責?或者乾脆說,這個有可能有問題,也可能沒有問題,說的很含糊,把風險重新推回給你。
醫生真正關心的數字鑑於孕期用藥致畸性研究有限數據的不可靠性,以及個性化用藥方案風險不可預知性。我認為孕期用藥與藥物致畸諮詢的範疇應當侷限於因母體疾病,如“癲癇、妊娠高血壓、糖尿病、甲狀腺疾病、風溼免疫類疾病”等孕期需要長期大劑量使用藥物的情況,而非孕前、排卵期前後、偶爾一次或數次,常規劑量使用某種藥物,局部用藥,或男方用藥等情況。
這些情況下藥物或不良因素是否對胚胎產生了影響根本無從談起,其實去談也無任何依據可言。
您在孕30天前後問我,之前偶爾不經意的用藥是否對胚胎產生了影響
在我的眼裡出現這些數字:您因為懷孕而面臨著自然界固有的15%的自然流產率,2%的宮外孕發生率、3~5%的自然界出生缺陷率,其中包括1/700的唐氏兒(21-三體,智力低下)出生率,男嬰中1/700的克氏徵(47,XXY,不能生育)出生率等等。
最後我想送給大家的一句話:“但行好事,莫問前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