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我寫了一片叫《為甚麼不做剖宮產》的科普,目的是讓大家認識到剖宮產作為一個手術是有風險的。
但風險是相對的,當你懷孕和分娩過程中面臨比剖宮產更大的風險時,那麼剖宮產可能是一個正確的選擇。
1892年,清朝末年,廣州,一戶普通人家的女子。時年29歲的她這是生產第三胎,此前在家已經艱難掙扎了一天一夜。“腹震動而胎不能下”,直到氣息奄奄,穩婆也受不住了,主動給產婦家人出主意:聽說西醫能看,要不就去醫院瞅瞅?家人化著船把她送到了洋人開辦的博濟醫院,接待她的是一個男性洋人醫生,經檢查產道內有個瘤子。“沒法子,這得剖腹產”“現在剖腹產還有機會生還,否則凶多吉少”。於是,這一個普通女子成為了中國有記載的接受剖宮產的第一人。
不幸的是這個女子還是因為產後的感染而不治。
19世紀上半葉,歐洲對難產產婦實施剖腹產手術的死亡率還在75%左右,而到這個20世紀的最後20年,由於麻醉、消毒、抗生素的使用等及醫學的進步這一數字已經降到了0.6‰,而這,也不完全是剖宮產本身引起的,包括了一些手術前就患有嚴重的併發症患者。
剖宮產雖然是風險性很高,但是這一個世紀以來,這個手術挽救了不計其數的母子的生命。
還記得,2007年11月,22歲的李麗雲在“丈夫”肖志軍的陪同下來到北京朝陽醫院京西分院呼吸內科就診,初步診斷為重症肺炎和懷孕36周。李麗雲入院後,由於病情危重,隨時可能危及母胎生命,醫生建議馬上實施剖宮產終止妊娠,以挽救母子生命。肖志軍簽字稱:“拒絕剖腹產生孩子,後果自負。”醫生反覆勸說其在手術同意書上簽字,肖志軍始終拒絕。最終,李麗雲搶救無效,母胎雙亡。當時這件事轟動中國,李麗雲案件在社會上一直爭議頗大,並且一度引發了公眾對手術簽字制度的熱議,李麗雲案也被有的媒體以“拒絕手術簽字致孕婦死亡”代稱。
我們今天不討論簽字的制度問題,我只想讓普通的非醫務工作者瞭解在哪些關鍵時刻我們應該接受醫生剖宮產的建議。
我們先了解一下剖宮產和陰道分娩的不同。
胎兒要離開媽媽的子宮,不是胎兒覺得他應該出來自己主動“走”出來的,是媽媽的身體接到胎兒分娩的信號後,子宮開始收縮,胎兒的房間越來越小,將胎兒從產道“擠”出來的。胎兒是被動的。這個過程是否順利,決定於1、擠壓的力量要剛剛好。過小力量不夠,過大,子宮會破,尤其是以前子宮曾經有過疤痕的。2、門框要夠大,那麼門全開了,胎兒能出來。3、胎兒不要太大,門再大也就是10cm寬,體型碩大就很難出來了。4、胎兒姿勢要正確,橫著是沒辦法出來的。5、媽媽要健康,這個過程很漫長,需要體力,也需要媽媽的各項機能能耐受這個重體力勞動。6、胎兒要健康,胎兒是被動的,但每一次宮縮都會對胎兒產生強大的壓力,胎兒會短暫的缺氧。如果胎兒不健康,那麼胎兒在這個過程中會面臨很大的危險。
如果,媽媽已經發動分娩,那麼這個過程需要8-24小時,如果媽媽尚未發動分娩,那麼醫生想要孩子出生到出生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
剖宮產是甚麼情況呢?就是讓胎兒不要走自然的門,而是快速破牆而出。從開始手術到孩子出生只需5分鐘,而從醫生決定手術到孩子出生,包括所有的準備工作;消毒、麻醉、輸液,最快在30-60分鐘內可完成。剖宮產過程,媽媽也是被動的,不需要用力氣,在麻醉監護下,身體的各個系統,尤其是心血管系統會比較平穩。
那麼甚麼情況下應該剖宮產?
媽媽身患各種內科疾病或者嚴重的產科合併症的時候。如果媽媽有心臟疾病、腎臟疾病腎功能不全、肝功能異常如妊娠急性脂肪肝、以及重度子癇前期為防止病情進一步加重,可能需要提前終止妊娠。這些疾病如果繼續懷孕,病情只能加重,終止妊娠是治療的方法之一,而剖宮產既可以快速結束分娩,又可以避免自然分娩漫長的體力消耗,進一步加重病情。
胎兒一些先天異常或胎兒發育受限。當然如果胎兒一些先天畸形,出生後不能生存的,儘量陰道分娩,以保證下一次順利生育。但有些情況不得不剖宮產,比如聯體兒、胎兒的巨大腫瘤等,無法經陰道自然分娩。胎兒發育受限,也就是說胎兒比較小或者早產兒,因胎兒更缺乏耐受缺氧的能力,陰道分娩可能會有危險,可以考慮剖宮產。
產前有大量出血的:如胎盤早剝,胎兒娩出之前胎盤即一部分剝離,嚴重的會胎死宮內,同時也會引起目前產後出血,一旦診斷需立刻手術,搶救胎兒。前置胎盤。正常情況下胎盤在遠離宮口的地方,分娩時胎兒先出來,開始呼吸後,胎盤剝離,不在給胎兒供氧。但一部分人,胎盤擋住了宮口,分娩一發動,就會出血,還可能大出血,也必須剖宮產。
胎兒過大的。如果胎兒超過8斤,就是巨大兒,分娩就可能發生困難。有些人孕期不注意控制進食或者發生了糖尿病,孩子就會非常大。孩子太大,分娩中可能發生肩難產。甚麼是肩難產?大家都知道,新生兒頭大,分娩時頭出來那麼了,身子接著毫無困難就出來了。但是太大的孩子,主要是胖,肩部腹部的肉多,有時候頭出來,可是肩部死死卡住。這時候醫生會急死,因為這樣孩子既不能呼吸,可是臍帶也被壓住,無法給胎兒供氧,胎兒很快就會窒息。胎兒面臨上不去下不來的境地。有時候經過一番牽拉擠壓,孩子雖然沒有窒息,但是鎖骨骨折,臂部神經損傷,手臂活動受限。
胎兒位置不正常。臀位現在也是比較常見的剖宮產原因。當然臀位也有一部分能分娩的的,不細說了。橫位是絕對不能陰道分娩的。相當於你橫著拿一個杆子出門。就是頭位,胎兒也要擺對姿勢,要乖乖的趴在媽媽產道里。如果面朝上,或者頸部過度後仰側仰都可能導致產程過長而改為剖宮產。頭位的這寫姿勢,一般需要臨產時判斷,因為在產程開始,可能自我糾正,只有到了末期還不能糾正的才需要手術。這也是很多媽媽會抱怨受兩次罪的原因。
胎兒在分娩中出現缺氧。分娩對媽媽是個考驗,對胎兒也是個考驗。所以醫生在分娩中要沒15分鐘聽一次胎心,必要時還要做胎心監護,一旦發現孩子出現缺氧的徵兆,必須立刻讓胎兒出生,如果是臨門一腳的,那麼就會用產鉗,如果距終點還遠的,那麼只能剖宮產。
產道異常的。有些媽媽產道先天性的狹窄,如果胎兒偏大一點就很難分娩。或者有些媽媽陰道有橫隔、縱隔或這較大的腫瘤,都可能阻礙胎兒出生,那麼也需要剖宮產。這些情況,在第一次產檢的的時候就能發現。
臍帶脫垂。這是非常急的情況。如果羊水已經破了,臍帶會脫到陰道內,那麼一旦宮縮,胎兒就會卡壓住臍帶,胎兒就會缺氧。發生這種情況,往往是分娩剛剛開始。如果不進行處理,就會發生胎死宮內。我們醫院曾經發生一例,助產士做陰道檢查的時候,摸到臍帶,結果她的手就不敢出來,用力向上頂住胎頭,使臍帶不受壓。因為手不能離開,產婦也不能搬動,緊急在產床上進行了剖宮產,孩子順利出生。
其它一些情況,如媽媽曾經做過剖宮產、子宮手術,胸廓畸形、身體殘疾、高度近視眼等等。
需要剖宮產的情況就是這些。有些情況,患者會自認為胎兒比較危險,會以此為理由要求剖宮產,比如臍帶繞頸、比如胎膜早破。
這兩種情況是不需要剖宮產的。臍帶繞頸非常的常見,一般是因為臍帶長才能繞的上,但只要孩子沒有出現缺氧的表現,是不需要特別處理的。胎膜早破呢?是指還沒有肚子疼,羊水流先出來了。一般破膜後會很快發動分娩。如果時間長沒有發動分娩,醫生會用催產素幫你發動分娩。只有破膜後,發生了宮內感染的可能時,醫生才不會讓你繼續等待臨產或給你引產,而是採取剖宮產快速分娩。
剖宮產作為一項醫療行為,做與不做應該取決於是不是有醫學原因,當然也應該由醫生來判斷。但是分娩是每個女人必經的經歷,我們對這些知識應該有所瞭解。當我們面臨這些問題的時候,才能夠快速做出正確的決定。
我支持自然的陰道分娩,但不固執於與自然分娩。任何選擇都是利弊權衡後決定的。當“自然”可能傷害到我們的時候,我選擇醫療手段對抗自然。剖宮產是醫療的一個手段。
女人懷孕分娩的過程,就像一艘船要航行到彼岸,而產科醫生就是一艘護航的艦。你順利的航行的時候,我只是默默的陪伴你。而當你偏離航線的時候,我才會出手相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