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產兒母乳:對於出生體重>2000 g、無營養不良高危因素的早產兒,母乳仍是出院後首先的選擇。要注意母親的飲食和營養均衡。
2.母乳+母乳強化劑強化母乳餵養:目前國際上推薦純母乳餵養的極低出生體重兒使用母乳強化劑以確保其快速生長的營養需求。我國《早產/低出生體重兒餵養建議》中指出胎齡<34周、出生體重<2000g的早產兒應首選強化母乳餵養;母乳強化劑的添加時間是當早產兒耐受100ml/kgd的母乳餵養之後,將HMF加入母乳中進行餵哺。一般按標準配製的強化母乳可使其熱卡密度至80-85kcal/100ml1kcal=4.184 kJ。 此後根據生長情況降低母乳強化的熱卡密度,如半量強化73kcal/100 m1。出院前評價營養狀況不滿意者需要繼續強化母乳餵養至胎齡40周。
3.早產兒配方奶:應儘量早期在院內使用,直到早產兒體質量達1800—3500g。人工餵養的極超低出生體重兒需要喂至胎齡40周;如母乳餵養體重增長不滿意者可混合早產兒配方奶餵養早產兒配方奶不超過每日總量的1/2,作為母乳的補充。
4.早產兒出院後配方奶:目前歐洲小兒胃腸、肝病和營養學會認為這種配方奶的使用應該侷限於那些出生差,出院時體重未達糾正胎齡體重的早產兒。使用時間應該至少至糾正胎齡40周甚至校正月齡3個月。而國家庭醫師協會則將其使用時間延長到校正月齡12個月。
5.嬰兒配方奶:適用於出生體重>2000g、近足月兒或出院後體重增長滿意、人工餵養的早產兒或作為母乳的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