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一:X線到底是甚麼?
它是一種電磁波,具有一定的波長和頻率。X線的波長極短、能量極大,它的波長介於紫外線和γ射線之間,用於影像診斷的X線波長為0.008-0.031nm。X線在穿透人體時會被含鈣的成分骨、水分(血液等)、軟組織(肌肉)等吸收而減弱。利用不同物質吸收不同而攝取的濃淡不一的影像就是X光片。
問題二:各類X射線檢查的照射劑量是多少,對孕婦有甚麼危害?
通常孕婦接受一次X線檢查時,胎兒接受的x線劑量為0.07倫琴(拉德),一般認為在懷孕頭四個月胎兒吸收X射線劑量在10倫琴(拉德)以上,才容易造成畸形。
如果孕婦在充分評估之後確實需要做X線檢查,則建議穿上孕婦專用的鉛屏蔽服來減少輻射,尤其是對腹部的輻射。
問題三:懷孕期間如果照了X線應該怎麼辦?需要墮胎嗎?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的觀點是在胎兒吸收劑量低於100 mGy(1Gy=100倫琴),也就是10倫琴的情況下,基於輻射危險而作出終止妊娠的決定是缺乏正當性的。絕大多數X射線檢查的宮內照射劑量及其健康危險水平是安全的,很少有正當理由來終止妊娠。
在妊娠第8-15周宮內受照劑量在100-500mGy範圍內(往往是治療劑量,非常少見)時,應慎重考慮畸形、發育遲緩、中樞神經系統損傷和智商下降的危險度
以上是專業觀點,來點通俗的解讀。
1、X光的輻射需要累加到一定的量才可能致畸,單次X線檢查的受照射劑量達不到能造成胚胎或胎兒傷害的劑量。
2、國外臨床研究表明,孕早期(注意:這裡特指孕4 周之前,也就是從末次月經第一天開始往後數28 天的時間內)接受了X 光照射,對肚子裡的寶寶的影響只有兩個結果:第一種結果是寶寶接受了全部不利影響,自然流產;第二種結果是寶寶沒有受到不利影響,自然正常生長下去。
3、懷孕中後期,往往是治療劑量的X線照射才容易導致胎兒畸形,儘管如此,臨床上醫生對於這個時期的X線檢查也是非常慎重的,儘量減少不必要的X線檢查,但不代表懷孕期間就絕對不能做X線檢查,只是為了儘量減少致畸的可能性。
照完X線之後多久可以懷寶寶呢?
在孕4 周前,意外懷孕的狀況下照了X 光,如果胚胎沒有被自然流產流掉的話,可以考慮按照“全或無”的理論來保留寶寶。但對於計劃懷孕以及備孕中的夫妻,可以在照X 光前先做是否懷孕的檢測,確認沒懷孕再照X 光。
國際放射防護委員會建議在懷孕前,也應該有一段時間不受X線照射,為保險起見,一般的建議是照過X 光後的3個月內應該避免懷孕,包括男女雙方,但是請注意,3個月的說法只是經驗性的推斷,並沒有循證醫學的證據,而且與本文之前的一些結論是有矛盾的,只是作為備孕父母的一個參考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