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是神經系統的常見疾病,且任何年齡段的人均可發生,抗癲癇藥物(antiepileptic drugs, ADEs)治療仍是目前首選的治療辦法。與其他疾病不同,ADEs治療必須在專科醫師指導下進行規則、長期的用藥。隨著抗癲癇藥物在臨床上的廣泛應用,其安全性也越來越受到專科醫生的重視。病人及家屬們也是談虎色變。
目前常用的ADEs有苯妥英鈉(PHT)、卡馬西平(CBZ)、苯巴比妥(PB)、丙戊酸鈉(VPA)等傳統藥物,以及妥泰(TPM)、拉莫三嗪(LTG)等新藥。 臨床實踐中,抗癲癇藥物常見的不良反應(adverse reaction,ADR)包括皮疹、肝功能異常、頭暈、嗜睡、注意力不集中、血細胞異常等。
不良反應分類中以皮膚及其附件損害為最多見,其次為消化系統損害和神經系統損害:
1、引起皮膚及其附件損害的AEDs,主要為卡馬西平、丙戊酸鈉、奧卡西平及拉莫三嗪。卡馬西平、奧卡西平、拉莫三嗪等藥物類屬於芳香族抗癲癇藥,與 HLA-B*1502 等位基因陽性存在相關性,嚴重的表現為多形性紅斑、大皰性表皮壞死型皮疹、剝脫性皮炎等皮膚損害及嚴重肝功能損害;
2、引起消化系統損害的 AEDs主要以丙戊酸鈉為主,主要表現為肝功能異常,噁心嘔吐、便秘腹瀉,甚至胰腺炎等,這與其在肝臟內代謝密不可分。因此,在使用丙戊酸鈉治療前後均應定期監測肝功能。
3、引起神經系統損害比例最高的AEDs主要為氯硝西泮等,由於其為苯二氮卓類藥物,並易通過血腦屏障,易引起中樞神經系統不良反應:頭暈、嗜睡、注意力不集中、學習能力下降等。
4、血液系統損害,偶見於丙戊酸鈉、卡馬西平引起血細胞減少。
5、卡馬西平治療可能導致房室傳導阻滯,拉考沙胺和奧卡西平治療可能導致完全阻滯。
6、電解質紊亂:低鈉血癥等。
7、口服避孕藥物失敗、致畸等:對育齡期婦女,如要使用有肝酶誘導作用的拉莫三嗪、卡馬西平等抗癲癇藥物,需仔細詢問口服避孕藥的使用情況,有可能導致避孕失敗。考慮到抗癲癇藥物的致畸作用,懷孕前應避免使用丙戊酸鈉。
因此,可見,抗癲癇藥物也是一種“雙刃劍”,只有在最大程度控制癲癇發作的同時,怎樣才能最大程度降低不良反應發生率?
正確診斷與合理分型、根據發作類型選藥是癲癇成功治療的前提。在明確診斷的前提下:
1、注患者的體質與藥物過敏史,針對兒童、老年患者、過敏體質及特殊體質患者如妊娠期、哺乳期婦女等,應嚴格控制藥物的適應症及劑量,監測必要指標如肝功能、血常規等,以減少 ADR 發生;
2、在選擇AEDs時,應充分考慮藥品的風險與效益比,儘量選擇療效明顯、ADR小的藥品;
3、使用 AEDs 時應注意從小劑量開始,緩慢加量,針對傳統 AEDs,大多數需定期監測血藥濃度並及時調整劑量,按個體化給藥;
4、在應用 AEDs 過程中出現不良反應,酌情減量、停藥或更換藥物,並針對不良反應症狀進行規範的對症治療,如抗過敏、保肝、升白細胞等處理,促進臨床合理使用 AEDs。
5、癲癇病友們在應用AEDs治療過程中,若出現不良反應的發生,及時找癲癇專科醫生複診,及時溝通、反饋,早期發現,早期干預,以最大程度減少不良反應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