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孕期用藥一定要考慮到一個原則,那就是藥物對孕婦的益處大於胎兒的危險才可以考慮用藥,如非必要,在懷孕的前3個月是避免使用任何藥物的!
懷孕前3個月是致畸的敏感期,是胚胎各個器官分化形成的時期,很容易受到外界因素的影響,導致胎兒畸形,因此,這個時期能不打針吃藥,就果斷地不要,包括一些保健品、滋補品。如果是必須要用藥,則一定要在醫生的指導下謹慎用藥。
懷孕的中晚期,胎兒的器官基本分化完成,這個時期藥物致畸的可能性就相對較小,但有些藥物還是會影響到嬰兒的正常發育。
孕婦能不能打針,能不能吃藥,準媽媽一定要權衡利弊,如果疾病對胎兒、母親的影響較大的,就要在醫生的指導下,合理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