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知道在兒童時期有“多動症”這個疾病,但如果再仔細地看一看,就會發現多動症的診斷標準大多隻適用於學齡兒童,也就是說是指6歲以上的學齡兒童才可以診斷為“多動症”。可我們經常會看到不少6歲以下的孩子,甚至嬰幼兒也會整天“動”個不停,注意力明顯不集中,難道嬰幼兒就沒有“多動症”嗎?
確實,要根據目前的診斷標準,還很難做出“嬰幼兒多動症”的診斷,在我們平時的門診中也很少會給一個嬰幼兒診斷為“多動症”。但事實上多動症不僅存在於學齡兒童,而且也存在於嬰幼兒期。目前有關多動症的病因及發病機制尚不完全清楚,但一般認為多動症是有遺傳、生物、環境和社會心理等多種因素共同作用所產生的,而非單一後天因素所致,而且“先天”的因素還很重要,這也就決定了多動症可以見於任何年齡的孩子,當然也包括了嬰幼兒。
不少多動症的孩子從小就有多動的表現,甚至有些母親回憶在懷孕期間就覺得胎兒動得特別厲害,出生後“動”得就更為明顯了。在新生兒期孩子顯得特別活躍,手腳亂動,連吃奶也不安寧,睡眠少,醒來後馬上就會哭鬧、要大人抱。嬰兒期則主要表現為生活規律性差,多動、不安寧,行為變化無規則,過分哭鬧,容易激惹,母子間關係不協調,母親常常會怨恨自己的孩子比其他孩子難撫養。到了幼兒期家長會發現自己的孩子與別的孩子不一樣,活動過多,不聽話,難管教;有的表現為睡眠不安,餵食困難,東追西趕;有的亂丟玩具,玩一會就厭煩,性格怪癖,易受到傷害,常常會有遺尿等表現。
好動是孩子的天性,年齡越小,“動”的可能越明顯,嬰幼兒多動也容易被人們所接受,而且嬰幼兒期的多動症對小兒的生活和學習影響比較小,因而人們的關注程度也不如對學齡兒童那麼高,家長帶孩子去醫院就診的比例也小。另外,如果從小就給孩子戴上一個“多動症”的帽子,對孩子和家長都會產生很大的心理壓力,對孩子今後的心理行為發育也會產生不良影響。因此,一般也就沒有診斷“嬰幼兒多動症”的必要了。但如果家長和老師發現孩子在嬰幼兒時期就有特別明顯的多動、注意力不集中等表現,還是應該早期診斷、早期進行行為干預,防止病情的進一步加重,以利於孩子心理行為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