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歲時引產四個月,需要證明嗎?
年滿19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在醫院做引產手術,需要有未婚證明嗎?
發布於 2022-07-28 06:15
共有3個回答
各地的政策可能不完全相同。一般來說,在懷孕的第四個月,需要開具未婚證明。帶著該證明到正規公立醫院的婦科或計劃生育科。在完成所有術前檢查,排除禁忌症後,就可以進行人工流產。
回答於 2022-07-28 07:18
女性患者19歲。她已懷孕四個月,想做引產手術。您的情況確實需要當地計生部門出具證明。否則正規醫療單位是不會接受的。可以開具未婚證明。意外懷孕等。但沒有相關單位的證明。正規醫療機構不能做人工流產。
回答於 2022-07-28 07:55
辦理好引產證明後,到醫院進行引產,待醫院檢查完畢無異常後方可引產。
回答於 2022-07-28 08:45
問了“19歲時引產四個月,需要證明嗎?”的人還對以下問題感興趣
未婚先孕,懷孕五個月要做引產需要甚麼證明,需要單身證明這些嗎?需要家屬簽字嗎?我在外地可以在外地引產嗎?需不需要回老家弄甚麼證明?
發布於 2022-05-17 11:26
4個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