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二級(後天)今年45歲可以要孩子嗎
精神分裂症,第一次有痊癒,但不堅持吃藥,二次患病,醫生建議終生吃藥,患者自述一停藥睡不著覺,手抖,但家人觀察並沒有,睡眠良好,是否心理原因,可以要孩子嗎
發布於 2024-09-2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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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屬於重性精神疾病,有一定的遺傳性。停藥之後有失眠,手抖,等情況。這個可能有輕微的這些症狀出現,家人並不覺察,或者是家人不能在所有的時候都觀察到。 患有精神分裂並且屬於高齡,而且需要終身服藥,所以不建議要孩子。高齡本來就風險,懷孕期間如果精神病加重複發等等情況,問題就比較複雜了。再有,是否遺傳,是否能夠很好地養育孩子等等,都是需要考慮的。所以一般不建議要孩子。
回答於 2024-09-26 09:54
精神分裂症是一種嚴重的心理障礙,它有家族的聚集性等特點,也就是說一個孩子生下來之後,即便他沒有遺傳,那麼在父母是精神病的情況下,也有可能得精神病的。 儘管生育孩子是自己的事情,但是醫生一般不建議生孩子的,要考慮兩個方面的原因,第1個對孩子的影響,第2個家庭的經濟力量。
回答於 2024-09-26 10:50
您好,據您所述的情況基礎的精神病症是屬於多因素,同時,比較複雜的和自我的人格特點,當前是否有被害妄想以及幻聽幻視等情況都有直接的關係,用藥也要評估計量是否影響到胎兒的發育來分析 當前,如果在病症穩定至少兩年以上,同時用藥劑量,不足以通過胎盤的垂直傳播,影響到胎兒的發育,是可以雙方進行生殖功能的檢查後,有下一步懷孕的計劃的
回答於 2024-09-26 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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