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术治疗 手术治疗是主要治疗方法,手术范围同子宫平滑肌肉瘤。
(1) 低度恶性内膜间质肉瘤的恶性程度虽然较低,但手术范围仍应行全子宫及双附件切除术。对年轻患者也不宜保留卵巢。因肿瘤易向宫旁及附件浸润,宫颈受侵也不少见,复发率也高,且为性激素依赖性肿瘤,如保留卵巢,其分泌的性激素可能刺激隐匿的肿瘤生长。因此,不宜缩小手术范围。有人认为,对于低度恶性子宫内膜间质肉瘤,即使发生广泛转移,仍应将病灶尽可能切净,肺转移患者行肺叶切除术,术后行放疗和化疗,预后良好。
(2)高度恶性子宫内膜间质肉瘤术后易复发,再次手术效果不好,因此,对晚期患者,可做姑息性手术,以缓解症状,术后辅助放疗和化疗。
2. 放疗 许多作者认为,子宫内膜间质肉瘤对放射线较为敏感,放疗对子宫内膜间质肉瘤及子宫混合性中胚叶肉瘤的疗效比平滑肌肉瘤为好。有学者认为手术辅以放疗能提高子宫肉瘤的疗效,对子宫内膜间质肉瘤尤为明显,混合性中胚叶肉瘤次之,而对低度恶性的平滑肌肉瘤,放疗则无助于改善预后。国外报道,手术加放疗和单纯手术进行比较,前者能降低子宫内膜间质肉瘤患者盆腔和远处复发,改善患者的生存情况。
有报道子宫肉瘤治疗后随访5年者15例,其中存活6例,6例中有4例进行了包括放疗的综合治疗措施。Koss报道,7例子宫内膜间质肉瘤手术后辅以放疗者,其中5例肿瘤消失,1例无瘤存活17年以上。
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子宫内膜间质肉瘤术后辅助放疗的适应证有:Ⅰ期以上患者;术后有残存病灶者;高度恶性子宫内膜间质肉瘤。
术后体外照射:需根据术后残瘤及转移灶的情况制定治疗方案,术后体外照射的设野与术后预防性盆腔照射大致相同,如盆腔中心部位有肉瘤残存,全盆腔照射肿瘤量可提高到40Gy,中央挡铅四野照射仍为15Gy,如盆壁肿块较大,在完成全盆及四野照射之后可再缩野照射10~15Gy,如证实腹主动脉旁淋巴结阳性可另外设野,照射剂量为45~55Gy,每周8.5Gy,4~6周内完成。当病变范围超出盆腔范围时,可再在上腹部增设一野,照射野面积根据病变范围划定,对肝、肾部位需要挡铅遮盖。如肺部转移灶范围较小时,可以对肺部转移灶设野行体外照射。
腔内放射:如术前明确诊断为子宫肉瘤,尤其是子宫内膜间质肉瘤时,可术前采用遥控后装腔内放疗,其剂量仍以子宫颈癌腔内放疗的参考点(A)点为准,最好能使子宫得到均匀分布的剂量。A点的剂量以15~20Gy为宜。
术后阴道残端有肉瘤残存时,在体外全盆腔照射之后,可与盆腔四野照射同时补充腔内放射,剂量参考点为黏膜下0.3cm,可给予总量24~30Gy,分3~5次完成,间隔为4~7天,对术前误诊为良性疾病而施行子宫次全切除者,仍可利用颈管进行腔内放射。
3. 化疗 低度恶性子宫内膜间质肉瘤术后或复发后化疗,预后良好,化疗多用以顺铂(DDP)或异环磷酰胺(IFO 1.5g/m2,1次/d,5天,每3周1次)为主的方案;而高度恶性子宫内膜间质肉瘤化疗效果较差,有用IAP方案(异环磷酰胺+ADM+顺铂)治疗有效的报道。
IAP方案:异环磷酰胺(IFO) 4g/m2,静滴(用美司钠0.8g/m2,0,4,8h 静注)
ADM 30~40mg/m2,静滴
或表柔比星(EPI)-ADM 40~60mg/m2,静滴
顺铂(DDP)75mg/m2,静滴/腹腔注射
1天化疗,每3周重复1次。
4.孕激素类药物治疗 低度恶性内膜间质肉瘤及一部分高度恶性内膜间质肉瘤为性激素依赖性肿瘤。孕激素受体、雌激素受体多阳性,对于受体阳性患者,孕激素类药物有较好的反应。
Piver 等应用大剂量孕激素治疗低度恶性内膜间质肉瘤复发13例,有效率46.0%,病情稳定46.0%,其中持续有效达5年以上者4例,4年以上者3例,仅1例无效。其他学者也有类似报道,多数复发病人经孕激素治疗获无瘤或带瘤长期生存。但孕激素治疗缺乏长期疗效,往往于停药后中瘤又复发,不过经再次用药仍可有效。因此,应长期应用。
孕激素的常用剂量和用法如下:
(1)甲羟孕酮(medroxyprogesterone acetate,MPA):200mg口服,1次/d,长期维持。
(2) 醋酸甲地孕酮(megestrol acetate):160mg口服,1次/d,长期维持。
(3)己酸羟孕酮(17α-hydroxyprogesterone acetate):500mg肌注,1次/d,1月后改为500mg,每周2次,维持,或改上述口服药长期维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