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尿糖测定
尿糖阳性者不要仅考虑妊娠期生理性糖尿,应进一步做空腹血糖检查及糖筛查试验。
2、空腹血糖测定
两次或两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者,可诊断为糖尿病。
3、糖筛查测定
建议在妊娠24-28周进行GDM筛查,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其后1小时血糖值≥7.8mmol/L为糖筛查阳性,应检查空腹血糖,空腹血糖异常可诊断为糖尿病,空腹血糖正常者再行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4、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
多采用75g糖耐量试验。指空腹12小时后,口服葡萄糖75g,其正常上限为:
空腹5.6mmol/L,
1小时10.3mmol/L,
2小时8.6mmo1/L,
3小时6.7mmol/L。
其中有两项或两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仅1项高于正常值,诊断为糖耐量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