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中晚期(孕20周后)——胎儿出生后6个月内
一般来说,鱼油类DHA制品在孕中晚期(孕20周后)至胎儿出生后6个月内服用效果最佳。因为在这个阶段是胎儿大脑中枢的神经元分裂和成熟最快的时期,也是对DHA需要量最大的时期。尤其胎儿满5个月胎龄后,由于胎教内容的施加,人为地增加了对胎儿的听觉、视觉、触觉三种感觉神经通路的刺激,会引起胎儿大脑皮层上相关的感觉中枢区域里的神经元(锥体细胞)增长更多的树突或树突棘。这就需要由母体供给胎儿更多的DHA,以便满足因胎儿大脑和视网膜上的神经元的发育,对自身细胞膜上的膜磷脂构成所极需增加DHA的要求。为了让宝宝打下良好的视力基础,因此建议孕妇从妊娠4个月起适当补充DHA。
在孩子出生后,目前母亲可继续服用DHA,通过乳汁喂给胎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