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脑出血或头颅外伤(可使颅内压增高);(2)肥厚性心肌病;(3)严重肝、肾功能损害;(4)体液容量不足;(5)心肌梗死伴高血压、心动过速或心力衰竭;(6)甲状腺功能亢进;(7)孕妇;(8)哺乳期妇女;(9)胃肠高动力或吸收不良综合征患者慎用缓释剂型。
2.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1)血中硝酸盐增多,变性血红蛋白也可增加;(2)尿儿茶酚胺(肾上腺素和去甲肾上腺上腺上腺素)与香草杏仁酸(VMA)值显著升高。
3.用药过程中应监测血压和心功能。
4.按不同患者的需要和耐受性调整用量。
5.除硝酸甘油缓释片外,不可吞服。
6.初次含服硝酸甘油者,可酌减半量,以减轻不良反应。
7.心绞痛发作频繁者,可在大便或劳动前5~10min预防性含服硝酸甘油。用于缓解心绞痛急性发作时,如15min内含服3片尚未见效,应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