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禁口服,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2.避免接触眼睛。
3.涂用一周后症状无变化,应向医师咨询。
4.用后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使用,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严禁口服,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2.避免接触眼睛。
3.涂用一周后症状无变化,应向医师咨询。
4.用后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使用,以清水洗净,必要时应向医师咨询。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