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治疗均不需抗病毒治疗,主要以支持治疗,辅以适当保肝药物如甘草酸制剂、水飞蓟素类、还原型谷胱甘肽、多烯磷脂酰胆碱等,避免饮酒、疲劳,避免使用损肝药物。强调早期卧床休息,至症状明显减退,可逐步增加活动,以不感到疲劳为原则。需住院隔离治疗至起病后3周,临床症状消失,血清总胆红素在17.1umol/L以下,谷丙转氨酶(ALT)在正常值2倍以下时可以出院,但出院后仍应休息1-3月,恢复工作后应定期复查半年至1年。
2、丙型病毒性肝炎,无论急性还是慢性,只要丙型肝炎病毒(HCV)的RNA能够检测到就需进行抗病毒治疗。标准的抗病毒治疗方案是聚乙二醇化干扰素加利巴韦林,若经济条件不允许用聚乙二醇化干扰素,也可用普通干扰素来代替,疗程根据患者在治疗的4周、12周及24周时的应答情况来确定(即应答直到的治疗——RGT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