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无冠心病且无或仅有一个危险因素者(包括高血压、吸烟、血脂异常、肥胖、男性40岁以上或女性绝经后等);LDL-C应小于3.6毫摩/升,总胆固醇应小于5.7毫摩/升。
2 无冠心病,但具有两个以上危险因素者LDL-C应小于3.1毫摩/升,总胆固醇(TC)应小于5.2毫摩/升。
3 甘油三酯和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正常值范围分别为小于1.7毫摩/升和大于1毫摩/升。
4 存在冠心病或等同危险者(如糖尿病或其他动脉粥样硬化):LDL-C应小于2.6毫摩/升,总胆固醇(TC)应小于4.7毫摩/升.
5 极高危患者:LDL-C目标值应降低到1.8毫摩/升。一般,心血管病患者若合并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极高危患者:①多个主要危险因素(尤其是糖尿病);②危险因素控制不良(尤其是不能戒烟);③具有代谢综合征的表现;④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