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早产的处理
(1)左侧卧位,增加子宫胎盘血流量,减少子宫活动,放松子宫肌肉,从而减少自发性宫缩。至少2h,可改善子宫胎盘血流灌注,增加胎儿的供氧和营养,使40%~70%的患者宫缩消失。但不主张卧床休息。
(2)补液(hydration):给予500-1000ml平衡液,中心静脉持续泵注,滴注次数可调整为100ml/h,以提高子宫胎盘血液灌注量。但应记住,过度补液是孕妇肺水肿的高危因素,如果在补液后再应用β-受体刺激剂,则更容易引起肺水肿。因此,必须严格控制适应症,在有严重水肿、孕吐、多胎、羊水过多、心脏病、肺部疾病、贫血等高危因素的情况下不宜应用。
(3)在进行上述治疗的同时,进行肛门或阴道检查,了解宫颈的耐受性和扩张情况。观察1~2小时后,如宫缩变淡、消失,不要复查,以免刺激阴道和宫颈,刺激前列腺素的分泌,引起子宫收缩。
通过上述治疗,40%至70%的患者无需额外治疗即可痊愈。如果情况没有改善,应再次进行肛门或阴道检查,以确定病情是否已发展为不可避免的早产,并进行相应的治疗。
2.难治性早产的治疗
(1)药物抑制宫缩
1)应用条件。如符合以下条件,可应用宫缩抑制剂延长妊娠期数天,为促肾上腺皮质激素促进胎儿肺部成熟争取时间;或延长数周,使胎儿在子宫内继续发育生长,降低新生儿死亡率和发病率。1)明确诊断为难治性早产;2)妊娠28周以上;3)无继续禁忌症 胎儿能继续健康生长;⑤宫颈口扩张≤4cm,产程仍处于潜伏期或即将进入活跃期。
2)药物选择和作用机制。根据作用机制,宫缩抑制剂可分为两类:第一类:阻断或抑制合成宫缩物质的释放,如乙醇、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剂等;第二类:改变子宫肌对宫缩物质的反应性,如硫酸镁、β2-肾上腺素受体刺激剂、抗高血压药物等。如果这些药物不能阻止分娩的进展,应立即停用。
(2)促进胎儿肺成熟的药物:估计早产难以避免,应在给予母体宫缩抑制剂的同时,肌内注射、静脉滴注或羊膜腔内注射肾上腺糖皮质激素,促进胎儿肺成熟,预防早产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出现,提高早产儿的存活率。常用地塞米松5mg肌肉注射,每天3次,连用2-3天;或倍他米松12-24mg肌肉注射,每天1次,连用2天。通常在24至72小时后有效。
3、分娩管理。重点是避免创伤性分娩、新生儿窒息,并为产后抢救和保暖做好充分准备。
(1)吸氧。
(2)在第一产程中,将产妇置于左侧卧位,以增加胎盘灌注。
(3)避免使用镇静剂和止痛剂。
(4) 肌肉注射维生素K 110 mg,以减少新生儿颅内出血的发生。
(5)进入第二产程后,在耻骨神经阻滞麻醉下适时进行会阴切开术,以减少盆底组织对胎头的阻力,必要时进行预防性产钳助产,但动作要轻,以防伤及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