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矫治器的作用目的的分类
a.矫治性:对牙颌面畸形进行主动地矫治,其作用力可为机械力或口周肌功能力。
b.预防性:目的在于预防可能发生的错颌,如缺隙保持器或预防性舌弓,以保持牙弓长度,可用固定或活动装置。
c.保持性:专供积极治疗后保持被移动牙齿固定在新的位置上而尽可能减少复发。
2)按固位方式分类
a.固定矫治器:用粘固剂或粘结剂粘固于牙齿上,病人自己不能取下,只有医生用器材才能取下。
b.活动矫治器:附于牙齿或粘膜上,患者自己都可随意摘下或戴上,经医生调整加力后重新戴入口内。
通常将以上各类型的矫治器分为固定矫治器和活动矫治器两个大类。
3)按材料分类
a.全透明隐形矫正技术: 矫治器厚度不到1mm,透明、光滑、舒适,无异物感和粘膜刺激,矫正时间比传统正畸缩短近三分之一。
b.半透明陶瓷矫正技术:全陶瓷托槽与牙齿贴合紧密,生物相容性优良,美观舒适,比传统托槽更加美观,配带舒适,利于清洁。
c.自锁托槽矫正技术: 自锁托槽是近些年出现的一种新技术。它一个看似很小的改变,却给固定正畸技术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它的主要优点是可以大大降低钢丝与托槽之间的 摩擦阻力。
d.隐形舌侧正畸: 是指将正畸矫治器粘贴于牙齿的舌侧面,因而在患者的整个治疗过程中完全看不到矫治器的“隐形 正畸治疗”。由于舌侧正畸过程相对较复杂一点,包括牙齿移动,舌侧钢丝放上面移动都会慢一些,所以一般矫正时间相对要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