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治疗目前是肺癌最重要的治疗手段,其效果优于放疗、化疗和靶向治疗等其他治疗方法。但是,并不是所有患者均适合手术治疗。患者常常很关心自己是否具备进行手术的条件,尤其确诊时已是中晚期肺癌的患者。无法进行手术常常预示着疾病的进展程度较高或身体耐受手术能力的下降。
如不适合手术而强行进行切除,不但无法获得生存的受益,也给本来虚弱的机体增加了创伤。因此,手术条件的判断相当重要。在《中国原发性肺癌诊疗规范》(2015版)中,对外科手术治疗的描述如下,对我们具有指导意义。
具体内容如下:
手术治疗原则解剖性肺切除术是早期肺癌的主要治疗手段,也是目前临床治愈肺癌的重要方法。肺癌手术分为完全性切除、不完全性切除和不确定性切除。应力争完全性切除,以期达到完整地切除肿瘤,减少肿瘤转移和复发,并且进行精准的病理TNM分期,力争分子病理分型,指导术后综合治疗。对于可手术切除的肺癌应当遵守下列外科原则:
(1)全面的治疗计划和必要的影像学检查(临床分期检查,特别是精确的N分期)均应当在手术治疗前完成。充分评估决定手术切除的可能性并制订手术方案。
(2)尽可能做到肿瘤和区域淋巴结的完全性切除,同时尽量保留有功能的正常肺组织。
(3)电视辅助胸腔镜外科是近年来已经成熟的胸部微创手术技术,在没有手术禁忌证的情况下,推荐使用VATS及其他微创手段。
(4)根据患者身体状况,可行解剖性肺切除术(肺叶切除、支气管及血管袖状肺叶切除或全肺切除术)。如果身体状况不允许,则行亚肺叶切除,其中首选解剖性肺段切除,也可行楔形切除。
(5)解剖性肺段切除术或肺楔形切除术的指征为:
①患者高龄或低肺功能,或有行肺叶切除术的主要风险;
②CT提示肺内周围型病变(指位于肺实质外侧1/3),且病变直径≤50px,并具备以下一个特征:病理证实为腺癌;CT随诊1年以上高度可疑癌;CT提示磨玻璃样影中实性成份≤50%。
③切除肺组织切缘距离病变边缘≥50px或切缘距离≥病变直径,术中快速病理为切缘阴性;
④在决定亚肺叶切除术之前,应对肺门和纵隔淋巴结进行系统采样。目前,早期肺癌亚肺叶切除术式尚属临床研究阶段,鼓励参与临床研究,不能作为标准术式推广。
(6)完全性切除手术(R0手术)除完整切除原发病灶外,应当常规进行系统性肺门和纵隔各组淋巴结(N1和N2淋巴结)切除,并标明位置送病理学检查。最少对3个纵隔引流区(N2站)的淋巴结进行清扫或采样,尽量保证淋巴结整块切除。建议右胸淋巴结清除范围为:2R、3a、3p、4R、7-9组淋巴结和周围软组织,左胸淋巴结清除范围为:4L、5-9组淋巴结和周围软组织。
(7)通常情况下术中应依次处理肺静脉、肺动脉,最后处理支气管,或依据术中实际情况决定处理顺序。
(8)支气管袖状肺叶切除术是在术中快速病理检查保证(包括支气管、肺动脉或静脉断端)切缘阴性的情况下,尽可能保留更多肺组织及肺功能所行的切除范围,术后患者生活质量优于全肺切除术患者。
(9)肺癌完全性切除术后6个月复发或孤立性肺转移者,在排除肺外远处转移及心肺功能等机体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行复发侧余肺切除或肺转移病灶切除。
(10)心肺功能等机体状况经评估无法接受手术的I期和Ⅱ期的NSCLC患者,可选择根治性放射治疗、射频消融治疗和药物治疗等。
肺癌肺切除手术适应证:
(1)I、Ⅱ期和部分ⅢA期(T1-2N2M0; T3N1-2M0; T4N0-1M0可完全性切除)NSCLC和I期SCLC(T1-2N0M0)。
(2)部分Ⅳ期NSCLC,有单发对侧肺转移,单发脑或肾上腺转移者。
(3)临床高度怀疑肺癌的肺内结节,经各种检查无法定性诊断,可手术探查。
手术禁忌证:
(1)全身状况不佳,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不能耐受手术者。
(2)绝大部分诊断明确的Ⅳ期、大部分ⅢB期和部分ⅢA期NSCL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