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预防
"如果一个人只有上述一个或多个危险因素而没有脑血管先兆或表现,我们将其列为一级预防,即积极治疗存在的危险因素,同时定期监测其他危险因素的发生,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级预防
对存在危险因素并出现中风先兆的个体,如短暂性脑缺血发作,给予早期诊断和治疗,防止严重脑血管病的发生。
三级预防
对于已经发生脑卒中的患者,早期或超早期治疗以减轻残疾程度,消除或治疗危险因素以防止其复发,是三级预防。早期治疗是指患者发病数小时后的急性期治疗,超早期治疗是指发病数小时内实施的治疗,如缺血性脑卒中,发病6小时内开始溶栓治疗,越早介入针对性治疗措施,治疗效果越好,残疾程度越低。
中风又称脑卒中,是高血压的重要合并症,60%以上的中风患者有高血压病史。研究发现,中风的年复发率高达3-5%,并且与动脉血压水平密切相关,呈正相关。另一方面,积极的降压治疗可以显著降低中风复发的风险。循证医学证据表明,在通过降压治疗将血压控制在令人满意的水平后,中风的风险可能会降低到与没有中风史的患者相同的水平。为此,新指南还对这一人群的降压治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主张将以前有脑血管病史的患者的血压降至140/90mmHg或更低。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病理生理机制和临床特点,在卒中急性期的降压治疗应更加谨慎。急性脑卒中,尤其是发病一周内,血浆皮质醇和儿茶酚胺水平明显升高,患者出现颅内压升高、脑缺氧、疼痛、精神紧张等症状,从而引起血压反射性升高。此时,身体本身会对这一系列的变化做出生理反应和调整。如果在这个阶段过分降低血压,可能会加重脑组织的缺血、缺氧,不利于疾病的恢复,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因此,除非血压严重升高(超过180/105mmHg),否则应暂时停用降压药。一般认为,在急性脑梗塞发病后一周内,将血压维持在160-180/90-105毫米汞柱之间是最合适的。如果血压严重升高,应使用一些药效较弱的降压药,使血压平稳、缓慢地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