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高压氧主要应用于治疗中毒、减压病和气性坏疽等危急重症。近些年,高压氧对越来越多的危急重症产生了程度不同的疗效,虽然医学界至今对其治疗机理进行了大量的动物试验和临床实践研究,但很多危急重症的治疗机理仍处于探讨之中,甚至还没有形成统一认识。在国内外近二十多年的高压氧医疗实践中,高压氧对越来越多的危急重症治疗产生的疗效,甚至是十分明显的疗效,已经引起了医疗界的高度重视。
根据国内外有关资料记载,高压氧从仅仅治疗中毒、减压病和气性坏疽等危急重症,扩展到治疗包括失血、休克、心跳呼吸骤停、严重创伤、颅脑损伤、溺水、放射损伤、特殊感染等多种危急重症。这些危急重症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往往以缺血缺氧为其主要的病理机制之一。机体细胞组织器官的缺血缺氧、酸中毒、水肿、变性坏死都有赖于有效的氧来逆转。而常压氧对严重缺氧及其危象收效甚微,只有在高压氧条件下的供氧,才能够对上述危急重症产生较明显的治疗功效。高压氧较之常压氧,能够使治疗功效产生质的变化,形成一系列新的作用机制。具有药物治疗和其他治疗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对于某些经过其他治疗手段没有显著疗效的上述危急重症疾病,在经过高压氧治疗后,有时能取得意想不到的疗效。
典型病例介绍:
例1、男,16个月患儿,溺水5分钟,救起时心跳呼吸停止,半小时后送当地医院,深昏迷,二天后转入本院。儿科抢救无明显进展,第五天开始高压氧治疗,HBO 10次后苏醒,但失聪失明,HBO 20次复聪,30次复明,痊愈出院,随访至4岁属正常活泼儿童。
例2、男,17岁,建筑病人,1985年2月8日工作时被380V电击,心跳呼吸骤停,现场未给予及时的CPR,15分钟后工地单位的医生赶到现场,急送某医院抢救,ECG示室颤,电击除颤复律,呼吸恢复,仍处于深昏迷状态,继续常规抢救无进展。2月12日下午,即已第四天,由该县医院送至上级医院急诊,当晚就进行高压氧治疗,出舱后送ICU。起始,每日治疗2次,使用压力2.5ATA,三天后每日1次,用2―2.5ATA,至3月13日,即25次左右仍处于昏迷状态,但对疼痛刺激始有反应,又因臀部脓肿(切开引流达100―200 CC),持续高热,经积极对症处理,生命特征日趋平稳,坚持高压氧治疗。3月23日体温正常,3月24日(约高压氧治疗36次时)神态转清,但有精神症状躁动不安,呻吟喊叫。继续高压氧治疗达60次。患者能准确回答问题,肌力正常,除反应稍迟顿、计算能力稍差外,基本痊愈。ECG初为广泛高度异常,疗程结束时报告正常。约1个月,又进行3个疗程(30次)高压氧治疗,智力、思维、计算力等均正常。随访:工作、生活均正常,六年后结婚。
例3、女,48岁,重度巴比妥中毒(服194片鲁米那,30mg/片),心跳呼吸停止先后三次,两次有明确记录,分别是15分钟、20分钟,后一次更长,急救医生曾误写出了死亡诊断报告(属“假死”现象)。患者经急诊科综合抢救,仍处于深昏迷状态,于第三天开始做高压氧治疗,高压氧治疗10次左右苏醒,经20次治疗,基本痊愈。
例4、女,41岁,晚发放射损伤、放射性直肠炎。因子宫体癌行子宫全切术,1个半月后放射治疗,约4个月后开始便血,呈全血便,严重贫血,血红蛋白59g/L,经过多方治疗无效。只能每隔半月输血1次。至1984年7月,两年中共输血1万多毫升。肛门指诊:直肠粘膜水肿、出血。1984年7月,行高压氧治疗,经20次治疗病情即有好转,大便次数明显减少,由每日17―18次减为每日2次。治疗40天后,大便常规检查正常。治疗60次,血红蛋白增至93g/L,已不需输血。半年后肛门指诊:(-)恢复正常工作。
随着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颅脑损伤已是常见的创伤之一,呈逐年上升的趋势,中山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统计1984―1990年有关资料,高压氧治疗脑挫伤337例,治愈或基本治愈164例(48.7%),显效106例(31.5%),有效60例(17.8%)。总有效率达98%,1995年南京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报道了240,总有效率97%(233/240)。北京朝阳医院统计国内1997年以前有关高压氧治疗颅脑损伤的报告51篇共5216例,51篇中有13篇设置对照,共594例,经分析高压氧组的治愈率为53.9%,总有效率为94.8%,明显高于对照组(分别为28.9%和85.8%)。作者统计2001年中华医学会第十次全国高压氧医学会议所发表有关高压氧治疗颅脑损伤的论文共计42篇,累计报告病例达9260余例,多家报道其治愈率范围在52.7%―87%,总有效率的范围在94.5%―100%。作者还汇集10个医疗单位关于高压氧治疗有重型颅脑损伤为主要原因所致的持续性植物状态(PVS)的报告,累计406例,基本治愈率范围在31.6%―46.7%,有效范围在76.4%―91%。我国在高压氧治疗颅脑损伤方面的应用疗效突出,成绩斐然,上述病例提示高压氧对颅脑损伤是一个重要的治疗手段,对提高疗效改善预后极具价值,它可以成为颅脑损伤手术治疗后或非手术治疗的一个常规疗法。
在高压氧施救实践中,有以下几点是值得注意的。
第一、使用高压氧治疗的时间越早越好。根据我们的经验和有关资料临床实践的报道,对危急重症病人的救治,应当在病人复苏的最初十分钟,创伤救治的“黄金一小时”,就考虑是否应当采用高压氧治疗;在对危急重症病人施救的全过程中,也应根据病情变化随时考虑使用高压氧治疗的可能性和最佳应用时机。凡因缺血缺氧为主要病理机制的危急重症,在采用高压氧治疗后,多数都有程度不同的疗效。
第二、即使在临床治疗已无疗效情况下,也不排除可以考虑使用高压氧再次施救。根据资料记载,有很多病例,就是在临床医疗无效的情况下,采用高压氧治疗,终于挽救了病人生命。
第三、对于因缺血缺氧为主要病理机制的危急重症,高压氧与相关科室的高度密切配合治疗是非常重要的。有条件的医院,甚至可以考虑在氧舱内直接进行高压氧条件下的临床施救和进行综合性治疗。
目前,我们很多医院的临床科室,对高压氧的治疗适应症及治疗效果,治疗特点并不十分了解。即使是高压氧适应症病人,在临床医疗中也往往忽略了即使采用高压氧医疗手段,有时因此贻误了高压氧治疗的最佳时机。这和目前医学界普遍对高压氧医学的认识不够有关,和高压氧学界自身主动宣传不够也有直接关系。所以,加强对高压氧医学的广泛宣传和普及,是十分必要的。高压氧治疗的病员来自临床各科,因此临床各科的医生,尤其是急诊科ICU、急诊等学科的医护人员对高压氧医学也应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和掌握,以便在对危急重症实行高压氧综合抢救治疗时,做好相关学科的配合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