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瘫康复治疗的目的就是利用各种有益的手段,对脑瘫儿童进行全面、多样化的康复治疗和训练,促使他们在运动能力、智力、语言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诸方面得到最大的改善和充分发挥残存功能的作用;最大程度地提高他们的日常生活、心理应变、社会交往、娱乐以及将来接受教育和从事某一适当职业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
原则
1、早期发现、早期康复治疗,争取达到最理想的效果
(1)早期康复效果较好的原因:由于婴幼儿期的脑处于发育最旺盛的时期,脑的可塑性强,代偿能力强,接受治疗后效果好,因此早期发现异常,早期干预和治疗可以达到最佳康复效果。早期发现异常,不等于一定急于作出脑瘫的诊断,但应早期进行干预。目前认为,出生后3个月以前诊断f为超早期诊断,6个月以前诊断为早期诊断,最迟应在1岁左右就要作出诊断。对许多脑瘫患儿来说,异常肌张力的改善,反射和反应的正常化在婴幼儿期有一定的潜力;早期接触康复环境,有来自父母和家人的交流、关爱以及周围人和事对患儿康复的支持,功能进步会较快。
(2)早期功能康复对日后恢复行走能力有密切关系。据观察结果,凡在2岁前能单独坐稳者,日后总能恢复到独自步行,而到4岁时还不能单独坐稳的,日后恢复步行的可能性甚小。康复训练对防止原始反射超期存在有一定作用,从而有助于步行恢复,如有多个原始反射(ATNR、STNR,紧张性迷路反射,Moro’s反射等)长期存在,日后恢复独立步行的机会甚微,而最终能恢复独立步行的患儿他们中大多数在1岁半时,原始反射存在的数目都少于3个。
(3)早期康复的形式有两种,一是在专业康复医疗机构由康复人员进行多专业的直接干预性治疗(运动疗法治疗师、作业疗法治疗师、言语疗法治疗师、矫形器师、社会工作者等);二是执行家庭康复或社区康复计划,由个别康复医务人员或社区康复辅导员指导康复。最理想的是把上述两种方式结合起来,再经康复机构作详细检查评估,订出康复计划,并进行一段时间的康复治疗,然后转入家庭或社区康复,再过一段时间又到康复机构复查和做一段治疗,之后又回到家庭和社区去。将小儿脑瘫康复列入社会儿科学的防治体系中:开展社区康复和在家庭中指导家长的康复,与社区医疗、社区服务、妇女儿童保健相结合,同时与教育、社会环境改造以及宣传教育、改变人们的思想观念等社会活动相结合,逐渐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小儿脑瘫康复模式。
综合性康复治疗
根据功能障碍的表现和康复的需求,脑瘫患儿常需同时或先后接受多个专业的康复治疗。以患儿为中心,组织各科专家、治疗师、护士、教师等共同制定康复训练计划,进行相互配合的综合性康复服务。中西医结合,治疗要与有效药物和必要手术相结合。
1、长期甚至终生康复治疗在儿童及少年发育阶段,为了配合运动能力的恢复,使肌肉的发育和增长能与骨骼的增长同步进行,以及为了使患侧与健侧肢体的增长对称,应当在整个发育期间都坚持康复锻炼,甚至成年后,为了继续维持和改善健康状况和肢体运动功能,也应坚持长期锻炼。对于长期康复,家长和儿童都要有耐心,进步通常是缓慢的,有时甚至暂时停滞或倒退(由于生病或发育上的问题),但总的趋势是长期的、有效的、积极而全面的康复治疗会带来功能上的逐步改善和发展。
2、按需康复康复治疗要因人而异,训练内容个体化,根据患儿功能障碍情况、生活环境、家庭环境、康复资源以及其他具体需求,由康复人员与家长一起订出个人的康复治疗计划。
3、康复治疗要与游戏玩耍、与教育相结合,与日常生活相结合:由于脑瘫患儿的异常运动和姿势模式体现在日常生活中,因此康复必须与日常生活动作紧密结合。
4、康复目标要实事求是,康复质量应定期评估。家长和康复人员都要深入了解和充分应用各项康复资源,必要时及时转诊或转介,对年长儿童的治疗,要建立起康复医疗-教育-社会儿童机构-社区之间的密切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