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酒:俗称烧酒,是一种辛烈刺激性饮料,正如明·李时珍所说:“烧酒,纯阳毒物,与火同性。”说明其火热之性,独冠群物,有苦温燥烈,蕴湿生热之弊。尤其是在急性痛风发作之际,切勿饮酒。若饮之,势必火上浇油,加剧疼痛。即使是慢性缓解期,也当禁忌,否则会引起病情复发。
啤酒:虽然其酒精度远低于白酒,也不如烧酒辛烈苦温上火,但啤酒中含有多量的嘌呤物质,故也不宜多饮。
狗肉:为温补性食品,又含有嘌呤类物质,痛风之人为体内嘌呤代谢紊乱,其急性发作期又类似中医的热痹,故凡痛风者忌吃狗肉,尤其是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发作期间,更当禁忌。
鹅肉: 为发物食品,历代医家也多认为鹅肉能发痼疾。痛风之人多屑内有湿热之邪,尤其是急性发作者多属中医“热痹”之症,鹅肉甘润肥腻,多食能助热碍湿而引起复 发,故当忌食之。鹅蛋性同鹅肉,《饮食须知》中说:“鹅卵性温,多食鹅卵发痼疾。”它又是高胆固醇食物,痛风者也应忌食。
虾子:性温热,能补肾壮阳,而且虾子又为一种诱发病气之“发物”。《随息居饮食谱》中说:“虾,发风动疾,生食尤甚,病人忌之。”《饮食须知》亦认为“多食动风助火,有病人勿食。”急性痛风之人多属热痹,故当忌吃性热动风的虾子。
杏子:性温热,味酸甜,易导致助痰上火。根据前人经验,多吃杏子,有“伤筋骨,生痰热,发疮痈,动宿疾”之弊。痛风之人,本宜清淡之物,尤其是在急性痛风期,中医称为热痹,更不宜食杏子等温热、伤筋骨、生痰热的食品。
龙眼肉:性温热,多食易助热上火,壅滞经络,同时它也是含有腺嘌呤的食物。《本草汇言》说它“甘温而润,恐有滞气”之弊。《药品化义》认为龙眼肉“甘甜助火,亦能作痛”。因此,痛风之人不宜多吃。
莴苣:据分析,莴苣中也含一定量的嘌呤,故有痛风之人不宜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