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胎儿结构是一个逐渐形成和动态发育的过程,胎儿畸形也有一个发展过程,有时在正常和异常之间没有一个绝对明确的界限,畸形没有发展到一定程度时有可能不能被超声所显示。如骨发育不良在孕中期无法及时发现。有些一过性异常如脑室扩张、脉络膜囊肿在随访过程中可消失。另一些疾病如小型脑膨出等可以不定时出现,在超声检查时可时有时无。还有一些迟发性疾病如宫内感染所致的脑液化往往在妊娠晚期才表现出来。
(2)由于胎儿本身的生理特点,某些疾病的诊断十分困难。比如复杂心脏畸形由于诊断困难,可能导致胎儿期漏诊或误诊。另外一些细小的畸形或异常,因检查困难尚不能列入筛查范围,如耳廓畸形、手掌脚掌及指趾畸形、隐形脊柱裂等等。另外宫内胎儿双手经常呈握拳状,脚底也经常紧贴宫壁,所以目前无法观察到手指及脚趾的畸形。 (3)很多畸形临床表现变异很大。如先天性脑积水、肾积水等,胎儿期仅有轻度表现,出生后可能表现为严重的疾病,也可能逐渐好转。
(4)约60%的染色体疾病没有超声表现,因此大部分染色体疾病不能通过超声发现,更不能通过超声诊断,需要进行血清学或羊水穿刺染色体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