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一旦明确诊断,就应该及时治疗。随着医学的进展,肺癌的有很多方法使肺癌患者的生存期不断提高。肺癌的治疗方案主要根据肺癌的组织学分类、临床分期和患者对治疗的耐受性决定。
一、非小细胞肺癌(SCLC):
(一)化疗:未经治疗的小细胞肺癌中位生存期为6-17周,经联合化疗治疗的患者中位生存期可达40-70周,大多数小细胞肺癌患者在化疗后10-12月内复发,要及时调整化疗方案。
(二)放疗:多数小细胞肺癌对放疗高度敏感,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肺部病灶进行放疗,对明确有颅脑转移转移者应给予全脑高剂量放疗。
(三)大多数局限期的小细胞肺癌可给予化疗,已经同步放化疗的综合治疗。只有少部分早期患者有手术机会。
二、非小细胞肺癌(NSCLC)
(一)局限性早期病变
1、手术:对于可耐受手术的Ia、Ib、IIa、IIb期NSCLC患者,首选手术。IIIa期患者若年龄、心肺功能、解剖部位合适,也可考虑手术,必要时可行术前化疗。
2、根治性放疗:对III期患者以及拒绝或不能耐受手术的I、II期患者均可考虑根治性放疗。
3、根治性综合治疗:对产生Pancoast综合症的肺上沟瘤可采用放疗和手术联合治疗。联合放化疗可用于局部晚期病变,术前IIIa病变可采用新辅助化疗。
(二)播散性病变:不能手术的NSCLC患者中70%预后差。治疗的核心为标准的医学管理、正确使用止疼药物,适当应用放疗和化疗。
1、化疗: 化疗应使用标准方案,如紫杉醇+卡伯,紫杉醇+顺铂,长春瑞宾+顺铂,吉西他宾+顺铂等以顺铂为基础的化疗方案。
2、放疗:如果患者的原发肿瘤阻塞支气管引起阻塞性肺炎、咯血、上呼吸道或上腔静脉阻塞症等状,应考虑放疗。也可对无症状的患者预防性放疗。心包压塞可予心包穿刺术和放疗,颅脑或脊髓压迫和臂丛神经受累亦可通过放疗缓解。
3、靶向治疗:是以肿瘤组织或细胞中所具有的特异性分子为靶点,利用分子靶向药物特异性该靶点的生物学功能,选择性从分子水平来逆转肿瘤细胞的恶性生物学行为,从而达到抑制肿瘤生长甚至使肿瘤消退的目的。常用的药物有吉非替尼,厄洛替尼,阿伐替尼,克唑替尼等,但这些靶向治疗药物到一定时间会产生耐药性。单克隆抗体西妥昔单抗用于化疗失败或无法接受化疗者。
4、转移性病灶的治疗: 头颅转移应给予放疗,胸腔转移非常常见,多表现为大量胸腔积液,难以控制,可给予闭式引流,注射博来霉素、丝裂霉素C、滑石粉等药物来控制恶性胸水。气管内肿瘤复发可经气管镜微创治疗。
三、免疫治疗:部分免疫调节剂,如BCG、短小棒状杆菌、可溶性肿瘤抗原、胸腺素、TIL细胞等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
四、中药:部分中药有一定的免疫调节和抑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