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规定妊娠满28周至36周前(即少于259天)出生的婴儿为早产,如新生儿体重不足2500克者称低体重儿(未成熟儿)。而在37周以上的婴儿体重仍低于2500克者,则称小于胎龄儿(成熟不良儿),也属宫内发育迟缓儿。
早产儿不仅只是体重小,且生存能力差,体温调节功能不良,呼吸功能、消化功能及免疫功能均差,故很易发生感染。还易出现新生儿低血糖,高胆红素血症,脑损伤等。早产约占分娩总数的5~15%,比例相当可观。早产儿中5~15%死于新生儿期,是新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早产儿存活儿中易发生新生儿脑室内出血,(约占7%)留有神经系统后遗症,伴有智力低下,是造成智残儿的重要原因之一,故防早产儿的诞生也是智残的一级预防内容。
早产原因有多种,易发生早产的母体人群如:年龄小于18岁或大干40岁者;体重低于45公斤者;身材矮于150厘米者。母亲吸烟或被动吸烟、酗酒、有流产史者,子宫畸形、妊期母体感染疾病等均易致早产。另外孕妇营养状态、精神创伤、孕期性生活不当等都是导致早产的原因。总之应从多方努力预防早产,还要积极防治孕期合并症。对于早产儿则应积极防治各种新生儿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