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SLE患者发现怀孕,因为自身疾病问题或是孩子发育问题或是家庭社会问题,不能继续妊娠下去,那么终止妊娠和其他人群是否一样呢?
这个问题需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疾病稳定,没有大的内脏受累,药物使用量已经降到维持量的患者。另一种是疾病初发或复发,全量治疗中的患者。
对于第一种情况,目前所使用的药物流产药物(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利凡诺(中期引产药物)都是比较安全的,包括人流手术在内,患者在手术期间维持原治疗即可。
而对于第二种情况就比较复杂,因为SLE是一种累及全身多系统的疾病,故在疾病进展时不同的患者可能存在不同的表现,比如有些人表现为肾炎,有些表现为心脏受累发生严重的肺动脉高压,有些表现为重度的血小板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妊娠的终止可能要先让位于原发病的治疗,等原发病相对稳定后再选择引产的方式更为妥当。这种情况往往需要免疫科和妇产科医生协商找到一个合适的妊娠终止切入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