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患者妊娠可能会遇到许多问题,包括病情的加重,流产,新生儿狼疮和哺乳等。
以往的经验显示,超过50%的狼疮患者在妊娠期间会出现病情加重。其发生率在妊娠中的三个时期都很接近,但在中期偏多。然而,最近的30年内,尤其是妊娠早期疾病缓解的患者,在妊娠期间和产后病情加重的发生率正呈进行性减少,与非妊娠患者病情加重的发生率相似。这一改善可能是因为施与了比较积极的治疗(如激素用量的增加)以及在病情加重的患者及时终止了妊娠。
国外的研究总结了狼疮加重的典型症状最常表现为全身症状,肾脏病变或皮肤关节受累。妊娠前有高血压、氮质血症以及狼疮活动性病变是妊娠期间狼疮病情加重的危险因素。
在妊娠期间出现脏器受损的患者应加强病情的监测,因为妊娠增加了原本功能不全脏器的负担,这一情况在有肾炎的患者中尤其重要。在不同的病情活动阶段,狼疮病情加重(或出现持续性症状)的频率不同,对疾病已缓解至少六个月的患者来说,病情加重的发生率从7%~33%不等,而对妊娠时有活动性病变来说,病情加重的发生率从61~67%。因此,应鼓励狼疮肾炎的妇女将其妊娠推迟到活动性病变稳定至少六个月以后。
流产是SLE患者遇到的另一重要问题。将近20-30%的SLE患者妊娠会发生流产,其总体发生率可能达到50%,远高于普通人群。在一项对203例狼疮患者的481次妊娠进行的回顾性对比研究中发现,在妊娠的狼疮患者中,自然流产,妊娠失败或死胎的发生率(21%)高于她们的朋友(14%)或亲戚(8%)。在有高血压、狼疮肾炎、低补体血症以及抗DNA抗体滴度增高或抗心磷脂抗体阳性的妇女中,流产的危险性增加。
尽管出现抗磷脂抗体并非必然预示流产,但是,有SLE和抗磷脂抗体阳性的患者自然流产的危险性明显增加。有一项综述复习了10项研究的554例狼疮妇女,发现抗磷脂抗体阳性(和没有该抗体的患者相比为38-59%对16-20%)、狼疮抗凝物(36%对13%)或抗心脂抗体阳性(39%对18%)的患者出现流产的机会明显增多。而且流产主要发生在妊娠中期。通过相应的预防措施,这些患者流产的危险性是可以降低的,因此,所有患SLE的妊娠妇女都应该做抗磷脂抗体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