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間是週一至週五。
2.新生兒父母需要準備好自己的身份證,同時攜帶寶寶出生時所在醫院出具的寶寶《出生醫學記錄》辦理。
(1)待小朋友出生後,父母需攜帶兩人身份證,在孩子出生時所在的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2)父母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出生醫學記錄》,前往小朋友母親戶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申請開具《出生醫學證明》。
(3)辦理證明的相關流程如下:
a.拿著《出生醫學記錄》在掛號處繳納費用。
b.辦理寶寶的《出生醫學證明》。
c.單子上一般會有如下的內容需要家長填寫:爸媽的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寶寶的名字,寶寶的戶口地址,媽媽的居住地址等等。若在住院期間,小朋友尚未取好名字,可用小名暫代。但是產婦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確定寶寶的姓名,否則部分醫院不會發《出生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