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於 2023-08-09 19:09

  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受託人: 性別: 出生年月: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聯繫電話: 與委託人關係: 委託人因不能親自來 醫院辦理《出生醫學證明》領取事宜,特委託受託人 代理本人領取嬰兒姓名為 的《出生醫學證明》。 凡由受託人在上述委託權利內,代理委託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託人均予以承認。 委託期限自委託人簽署授權委託書之日起至受託人領榷出生醫學證明》之日止。 委託人簽名: 受託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自填單一般有以下內容:父母姓名,身份證號,民族,嬰兒姓名,嬰兒申報戶口地址,母親居住地址,床位號等。如果剛住院時還沒想好寶寶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給寶寶取好大名,不然有些醫院是不會發放《出生證》的。

  《出生醫學證明》由衛生部統一印製,以盛自治區、直轄市為單位統一編號。衛生部主管全國《出生醫學證明》工作,委託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負責轄區內《出生醫學證明》的具體事務管理工作。

  《出生醫學證明》必須由批准開展助產技術服務並依法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許可證》的醫療保健機構簽發。

  我國從1996年1月1日開始使用《出生醫學證明》。2005年7月1日正式在全國範圍內啟用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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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表要求:新生兒姓名一欄可空項其餘項目均需如實填寫不得空項。父、母親姓名需與身份證明、住院病歷上的姓名一致,否則不能辦理出生證明。職業、單位可簡寫或寫無。父、母雙方戶口地址需與戶口本上(第一頁)地址一致。嬰兒戶口隨父、隨母請畫圈。 2;在您的孩子出生後20天之內務必辦理出生證明,請提前起好並確定嬰兒的名字。 3、需帶證件如下:嬰兒父、母雙方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及過期身份證均無效)、父母雙方的
發布於 2023-07-31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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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人補辦出生證明的程序:由於自1996年1月1日(邊遠地區3月1日)起,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出生的人口,統一使用依法制發的《出生醫學證明》,其它有關出生人口的醫學證明一律廢止。且規定《出生醫學證明》因遺失、被盜等喪失原始憑證的情況要求補發的,取得原簽發單位有關出生醫學記錄證明材料後,向所在地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申請補發。 縣(區)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後,經核實,情況屬實的給予補發
發布於 2023-08-09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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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無犯罪證明”,可以在你轄區的派出所辦理,然後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2、“出生證明”,看你需要這個證明有甚麼作用,如果只作出國用,那也到你轄區的派出所辦理,然後到公證處辦理公證。 如果有特殊用途,需要作醫學證明,然後才到公證處公證。 出生證明是醫院開具的,同時蓋有接生醫院和當地衛生局的公章。戶籍證明是你戶口所在的派出所開具的,蓋的是派出所的戶籍專用章。前者證明你的出生信息,後者證明你的戶籍信息
發布於 2023-08-09 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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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父母戶口所在村委會證明,例:我村村民×××,其妻×××,於×年×月×日在××地方生育一×孩,戶口未報,請給予補辦出生證。以上所有證明中姓名必須與戶口薄相同。 2、接生證明:由接生人員用鋼筆或碳素筆填寫內容,接生員簽名、蓋手印及身份證複印件。 3、嬰兒父母雙方戶口薄原件及複印件,如有一方沒有戶口薄,必須有這一方所在地的村委會和派出所證明其嬰兒戶口未在這一方設籍。如女方沒有戶口薄,需出具證明
發布於 2023-08-09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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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院當日↓憑出院小結至病史室(5號樓一樓)↓醫師簽字↓加蓋公章↓辦理附:辦理須知1、疾病證明必須由本院醫師簽名,加蓋公章有效。2、該證明必須憑出院小結至病史室辦理,補辦需帶好小結。3、該證明只限疾病證明,不作他用。
發布於 2023-03-14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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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生育證明辦證條件: 離開戶籍所在縣(市)的行政區域,擬異地居住30日以上,年齡在18週歲至49週歲之間,從事務工、經商等活動(探親、訪友、就醫、上學、出差等除外)的公民。 計劃生育證明辦證機構: 流動人口戶籍所在地的鄉鎮、街道計劃生育部門 計劃生育證明辦證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 2、村(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出具的婚育情況證明 3、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兩張 4、已生育子女的,應提
發布於 2023-04-05 1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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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紮手術是計劃生育的一項有效的絕育手術,它適用於一對夫婦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孩子以及其他避孕手段不適用或失敗時採用。結紮手術分為男性的輸精管結紮和女性的輸卵管結紮,效果都是一樣的,原理主要是切斷精子或卵子的運輸通道,阻止精卵結合以達到絕育目的。但是有的地方結紮手術並不是隨便可以做的,這需要相關部門做出證明。 現在大多數地區一般情況下恢復手術是不用開證明的,如果是地區性法規有這個限制就得需要開證明的
發布於 2023-08-25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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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辦理《出生醫學證明》時間是週一至週五。 2.新生兒父母需要準備好自己的身份證,同時攜帶寶寶出生時所在醫院出具的寶寶《出生醫學記錄》辦理。 (1)待小朋友出生後,父母需攜帶兩人身份證,在孩子出生時所在的醫院領取《出生醫學記錄》。 (2)父母攜帶本人身份證和《出生醫學記錄》,前往小朋友母親戶口所在地的婦幼保健院,申請開具《出生醫學證明》。 (3)辦理證明的相關流程如下: a.拿著《出生醫學記錄》
發布於 2023-04-22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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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媽的姓名,雙方的身份證號,寶寶名字,為寶寶申報的戶口地址,媽媽的居住地址,床位號等等。產婦在出院之前,一定要確定寶寶的姓名,否則部分醫院是不會發證的。
發布於 2023-04-22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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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孩子的父母應該向戶口所在地的居委會或者村委會報告,並要請其開具證明,說明某某在甚麼時間、甚麼地點生了一個小孩(寫明性別),還沒有上戶口,請協助補辦出生證明。 然後,找到當天給孩子接生的醫師,同樣請其證明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時某分,接生了一個甚麼性別的孩子,並簽字。 第三,父母雙方持戶口簿、身份證、結婚證到當地派出所開具相關證明,證明小孩子並沒有按時上戶。 最後,持以上證件,到接生所在醫院找其領
發布於 2023-08-09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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