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成長都經歷兩個叛逆期,第一個是在4歲左右,另一個在13歲左右。兩個時期的叛逆都有其特點和解決方法。
四歲左右是一個小孩語言發展最為迅速的時期,也是其養成行為習慣和性格形成的初始時期,四歲的小孩已經有了自我的朦朧認知意識,他們希望自己穿鞋、自己穿衣、自己吃飯自己選擇吃用的東西。這個時期家長如果違揹他們的意願,由於弱小,他們就用語言和哭鬧來對抗和表達自己的不滿意。這個時期的叛逆,可用以下方法來引導解決:
1、引導給孩子制定生活規則。
學齡前的幼兒,跟他講道理是沒用的,因為他聽不懂,最好是引導他的生活規律。比如,幾點睡覺,幾點起床,每天可以看幾個小時的動畫片或聽兒童音樂,玩完自己收拾玩具,每天要求他完成甚麼任務,如幫家長拿點小東西,或做點其他的小家務等,等等這些跟孩子引導商量後定下來,貼到顯眼的地方,孩子哪天做到了就獎勵或畫一朵花,連續幾朵花之後,可以滿足孩子的一個心願。如果孩子做不到,就可以動用規則來減少他的零食或者讓他多幹點小家務以示懲罰,這樣孩子就不會有甚麼意見,並且這樣還能養成孩子良好的習慣。
2、給他適當的自由選擇權。
在不影響孩子身體健康和人身安全的情況下,像他喜歡穿甚麼款式顏色的鞋子、衣服、褲子等,能讓他自己選擇的就讓他自己選擇,但像一些洗澡啊,換洗衣服啊,沒的選的就堅決按規定好的執行。
3、培養引導孩子的動手能力。
他喜歡自己穿衣服褲子就他穿好了,笨一點沒事,慢慢的就會了,他愛模仿大人幹活,就給他買個小工具吧,不要嫌麻煩,讓他鍛鍊吧。愛勞動,孝順父母,珍惜勞動果實,動手能力強等等都使練出來的玩意。
4、讓孩子生活在一個溫馨充滿關愛的家庭裡。
打孩子雖然能暫時讓孩子收斂,但卻對他心裡和身體都受到了創傷,只能讓他恨父母,遠離家庭,並製造出更多的錯誤來發洩和報復父母的體罰。多鼓勵,少懲罰,多關心他的身體心裡健康,製造和睦的家庭,容易培養出一個好孩子出來。
另一個叛逆期是青春期。尤其是初中階段,也就是13歲左右的孩子。這個時期,孩子身體迅速發育,並顯示出成人的體態特徵。 他們心裡上由兒童向成人化轉變,其獨立意識更加強烈,他們希望父母不再把他看成小孩、不要甚麼事情都按父母的意思來做,他們有自己的秘密,希望家長給自己一個空間和尊重。這個時期的叛逆,可以用以下方法來引導解決:做孩子的朋友,給他解釋和發表自己見解的機會,傾聽他的聲音,尊重他想法意見和引導樹立正確的偶像觀念,只有你們溝通好了, 你才能給他指導和幫助,其叛逆也就減少了。
其實孩子叛逆說明他長大了,有自己的思想了,他想用自己的行動證明自己的能力了。作為家長,如果總是還讓孩子按自己的話去做,對孩子來說就是不尊重他的表現,不給他獨立自主的機會,所以叛逆是正常的。孩子有想法就給他機會,讓他說吧,放下家長的尊駕,傾聽孩子的心聲,只要不是太離譜,就讓孩子按他自己的方式做吧,那樣既鍛鍊了孩子的能力,也讓家長更瞭解孩子,無形中孩子的叛逆也就減少了,並且傾聽還能成為孩子的朋友,孩子更願意把自己的心事說給家長,家長也更瞭解自己的孩子,這樣家長的話孩子才更願意聽,孩子聽了家長的教育才產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