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調節的測定
測定眼調節的方法很多,不僅大多原理相同,而且設計、應用等均大同小異,主要觀察內容為調節範圍(近點、遠點)、調節程度(調節力)、調節時(值)及調節疲勞現象等。
傳統或普通的調節檢查法院普遍沿用測定尺、動態檢影法、針動檢影法、睫狀肌麻痺前後驗光比較法以外,還包括近點測定器(近點計)、調節記錄器、眼疲勞計、調節機、x線眼內組織攝片法及晶狀體拍照法等。另有電生理方法,如睫狀肌肌電掃描圖及光電調節描記圖等。
2、視力負荷試驗
測定遠視力後即載上+0.5D球鏡再測視力,記錄變化情況,單眼進行。
試驗結論:凡視力表讀數增加或主訴較前清晰者為“提高”;凡視力表認讀無變化者為“不變”;凡視力表認讀減少或主訴較前模糊者力“下降”。
3、屈光檢查
與視力一樣,人眼屈光測定是研究近視眼最基本的內容。方法種類已有很多,其中最主要的是驗光。驗光法:驗光實際上是通過一定的方法來測得眼各屈光成分的總合屈光狀態及屈光程度。從目的上看,驗光可分診斷性驗光、配鏡驗光及普查(流行病學調查)驗光。從方法上看,可分主觀驗光法、客觀驗光法、動態驗光法與靜態驗光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