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一般空腹全血血糖為3.9~6.1毫摩爾/升(70~11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為3.9~6.9毫摩爾/升(70~125毫克/分升)。
②:空腹全血血糖≥6.7毫摩爾/升(120毫克/分升)、血漿血糖≥7.8毫摩爾/升(140毫克/分升),2次重複測定可診斷為糖尿病。
③:當空腹全血血糖在5.6毫摩爾/升(100毫克/分升)以上,血漿血糖在6.4毫摩爾/升(115毫克/分升)以上,應做糖耐量試驗。
④當空腹全血血糖超過11.1毫摩爾/升(200毫克/分升)時,表示胰島素分泌極少或缺乏。因此,空腹血糖顯著增高時,不必進行其它檢查,即可診斷為糖尿病。
餐後血糖正常值
餐後1小時:血糖6.7-9.4毫摩/升。最多也不超過11.1mmol/L(200mg/dl)
餐後2小時:血糖≤7.8毫摩/升。
餐後3小時:第三小時後恢復正常,各次尿糖均為陰性
孕婦血糖正常值
①孕婦空腹不超過5.1mmol/L
②孕婦餐後1小時:餐後1小時血糖值一般用於檢測孕婦糖尿病檢測中,權威數據表明孕婦餐後1小時不得超過10.0mmol/L才是血糖的正常水平;
③孕婦餐後2小時:餐後正常血糖值一般規定不得超過11.1mmol/L,而孕婦餐後2小時正常血糖值規定不得超過8.5mmol/L。